沈海高速四车相撞致11死,事故原因初步查明:大货车轮胎脱落
记者从江苏省盐城市公安局获悉:4月4日凌晨,沈海高速四车相撞致11人死亡,交通事故原因已初步查明。
当天0时30分许,李某某驾驶冀J7J828大货车在G15沈海高速上行驶中,右后侧一轮胎脱落在行车道上。0时48分许,董某某驾驶辽BHH576(辽B3Y69挂)大货车行至该处,紧急避让时,失控冲过中央隔离栏,与对向沪DL4452大客车相撞,大客车后方行驶的冀JW8295(冀J12K3挂)大货车追尾碰撞大客车、鲁FBZ268(鲁FGZ78挂)大货车追尾碰撞冀JW8295大货车。
经调查,上述车辆驾驶人均无毒驾、酒驾,涉事车辆均无超员、超载、超速,董某某排除疲劳驾驶嫌疑。目前,李某某和其同车另一名驾驶人寇某某已被公安机关控制,相关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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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发生事故如何处理?
山西省交通管理部门提醒,高速公路上一旦出现交通事故,车主应保持冷静,并及时与交警取得联系。
山西省交管局高速交警李锐告诉记者,如果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车主应保持头脑冷静,若车上有人受伤,应及时拨打120或高速公路求助热线,对伤者进行抢救。如果没有乘客受伤,应先把乘客及时转移到护栏外的安全地带,避免发生二次事故。
发生事故停车后,要在来车方向150米外设置发光或反光警示标志,并开启双闪灯。同时,及时报警,与交警取得联系。根据交警安排,如果双方责任事故明确,不存在争议,可以将车辆挪离现场,避免造成交通堵塞。
另外,过路司机切不可为看清事故而低速行驶,这样极易造成追尾事故,更不可逗留拍照。由于事故造成堵车时,排队司机也不可占用应急车道,而应依次停放车辆。如果占用应急车道,将会造成救护车、警车等无法进入事故现场。
同时,专业人士提醒,行车上路之前要先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保养,将可能发生的事故减小到最低。车险到期的要及时续交。高速公路行车常识对很多司机来说都耳熟能详,但麻痹大意往往酿成恶果。因此,广大司机切不可存在侥幸心理,而要将准备工作做全,遵章守法,安全出行。
(原标题:沈海高速事故原因初步查明 沈海高速4车相撞系货车轮胎脱落引发)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央视新闻、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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