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人民网评“潘某诋毁英雄烈士”:等待他的必是法律严惩!
据@海淀公安分局3月15日通报,近期,新闻媒体报道捍卫国土戍边官兵的英雄事迹后,有群众向警方举报,一新浪微博用户曾于2020年6月23日在他人微博评论区发表造谣诋毁英雄烈士的言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警方调查核实,该微博用户潘某(男,30岁)于2020年2月2日离京出境后,一直在境外。目前,海淀公安分局已依法对潘某刑事拘留,并对其开展追逃。
央视评:潘某被刑拘追逃,为谁敲响法律警钟?
潘某被刑拘追逃,大快人心!连日来,已有多人因诋毁贬损戍边英雄被刑拘或行拘,此前,犯罪嫌疑人仇某明(网络大V“辣笔小球”)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被依法批准逮捕,并被最高检工作报告点名。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公安机关依法对潘某开展追逃,传递出明确信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得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无论是谁,无论有何来头,只要触犯中国法律,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依法刑拘,并对潘某开展追逃,让人深切感受到有关部门捍卫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决心和行动,谁贬低、嘲讽卫国戍边的英雄烈士,谁就会付出应有的法律代价。谁编造虚假信息,谁就难逃法律约束。英雄烈士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诋毁英雄烈士就是挑战法律。
公安机关的依法行动,也是给那些试图造谣生事、诋毁英雄的小丑敲警钟。别以身试法,别突破法律红线,别触碰道德底线,也别动辄耍小聪明。互联网是有记忆的,在网上信口雌黄都会留下记录,不可能抹布一擦就消失殆尽。
“宁将鲜血流尽,不失一寸国土”,英雄烈士用生命守卫国家安全,守卫家园安宁。他们应该获得尊崇,而不是诋毁。嘲弄英雄烈士,不仅缺乏人性,也是蔑视法律。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规定了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英雄烈士的名誉和荣誉,不容侵犯!
“昨天你用生命捍卫我们,今天我们用法律保护你”,这是亿万国人的心声。没有无数英雄烈士的奉献和牺牲,就没有亿万国人的幸福生活。从这个角度看,捍卫英雄烈士的权益,就是捍卫今天的幸福生活;与诋毁英雄的小丑作斗争,就是呵护法律的尊严。
“00后”戍边烈士陈祥榕写下这样一句话,“清澈的爱,只为中国。”英雄烈士以身许国、忠贞报国,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爱护他们,有责任报以清澈的爱。不容脏水泼向英雄烈士,不容暗箭射向英雄烈士,这是我辈责任。惟有如此,祖国界碑才能更巍峨!
值得一提的是,潘某如今在境外,但不等于他可以逃脱法律制裁。“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等待潘某的必是法律严惩。
人民网评:潘某,等着你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不贷
身为网络大V,潘某在并不了解真实情况的前提下,罔顾视听,信口雌黄,于2020年6月23日在他人微博评论区发表造谣诋毁英雄烈士的言论。那种幸灾乐祸的口气,那些其心可诛的措辞,居心何其险恶,用意何其歹毒?这些谣言,既是对边防军人的诋毁,也是对国人情感的伤害,更是对法律法规的挑战。
网友的眼睛是雪亮的。早在去年6月,潘某有关中印边境冲突的微博截图就已引发无数网友关注。网友追问——发表这样的言论,证据何在?前不久,卫国戍边官兵的英雄事迹披露后,网友再次群情激奋,喊话有关部门,必须对潘某绳之以法!
网络也是有记忆的。根据网友追溯潘某的一贯言论,很容易发现出此谬论并不奇怪。此人曾对网民“作业本”侮辱邱少云、赖宁的微博内容跟评点赞。一个人的价值观究竟错谬到何等地步,才会发出这样的无耻谰言?
每个人的价值观可能不尽相同,但不能对英雄烈士大放厥词、不能不尊重法律,应是底线和共识。任何时代,任何国家、任何民族,都会对那些恶意诋毁国家和民族英雄的人说不!个别人以攻击英雄烈士为能事,以攻击国家、民族为能事,唯恐天下不乱,已经洞穿做人的底线,已经突破法律的红线。英烈不容诋毁,法律不容践踏。谁视法律为儿戏,谁诋毁英烈,谁就难逃法律制裁。
原标题:热评丨潘某被刑拘追逃,为谁敲响法律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