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要离婚,被丈夫打到“跳河逃生”!孩子能判给她吗?这些证据很关键
一线城市的女记者马金瑜嫁给青海蜂农,做助农电商,近期撰文自述长期被暴打,带子出逃。
这则由自述引发的新闻在网上迅速发酵,有网友说“爱情梦碎了”。
中央政法委评论“家暴不是家务事,社会应该零容忍。”据悉,当地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另据知情者透露,马金瑜目前正在杭州,她在逃离家暴这个漫长的过程中,不能像众人期待的那般勇敢是因为“三个孩子割舍不下”。
家暴不是爱情,但确实是婚姻的B面。
资料图,李丽云 制图
浙江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浙江乾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柯溪律师说,在她办过的婚姻家庭纠纷中,家暴其实还是经常见到的,她印象最深的一例是她办过的法律援助案,女人被打得在大冬天逃无可逃跳进了冰冷的湖里,想死的心都有,“触目惊心”。
那起法律援助的案件,最后她帮助受害人成功地争取到了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七八起报警中有大量是路人报警
夫妻俩都是外地来杭落脚生根的,当时觉得茫茫人海你就是我在异乡最好的依靠,两人2011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儿一女。
但是,婚后才发现,男方会动手。
事情的起因都是再平常不过的家庭琐事,但是男人吵着吵着就会挥起拳头,经常当着两个孩子的面又踢又打女人。两个孩子常常吓得躲在桌子底下,男人对孩子下手也很重,有几次把孩子的脸都打紫了。
有一次,两人在车里吵起来,男人把车往路边一靠,直接在车里就动了手,路人见状报警。
柯溪说,后来在收集家暴证据时,发现很多派出所都有接警记录,并不单单只有他们住所辖区派出所有,有相当部分就是男人在外,随时随地会动手,有的是路人,有的是旁人看不下去打了110。
最可怕的一次是,因女人坚持离婚,男人拿了自家老父亲的拐杖打女人,打得女人逃出家门,在夜色中,一个逃,一个挥舞着拐杖追,最后看到眼前是一带湖水,女人心一沉,就直接跳进了湖里。
那是冬天,“她当时是想死的心都有了。”
这样的状况持续数年,甚至在女人怀着老二期间她也没有逃过拳头。
也许跟那位女记者说的一样,想过逃,也曾逃过几次,但女人舍不下孩子,自己就逃不掉。
终于在2019年7月,在一次被打到脸面变形,拐杖也变形后,女人带着两个孩子向杭州市西湖区妇联寻求救助。
西湖区妇联高度重视,立即联系西湖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了浙江乾衡律师事务所的柯溪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两个孩子都判给了女方
柯溪律师接到指派后,第一时间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两天后,法院向女方出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1、禁止男方实施暴力行为;2、禁止男方跟踪、骚扰、接触女方及其近亲属。
紧接着,柯溪律师代理女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区别于普通性格不合导致感情破裂的离婚,这起离婚案最主要的理由是家暴。
通常在离婚案中,家暴的认定通常也比较难,但是这一起不一样,证据充分,血淋淋。
有七八次报警记录,询问笔录。有一次报警,派出所建议拘留男人,但女人考虑到男人毕竟是孩子的父亲,没有同意。最后经过人民调解,双方签下协议,男方说再也不打了,并且拿出了几千元医疗费。
有受伤的照片,有在医院就诊的病历资料,曾经被打得肩头缝了十几针。
当离婚起诉到法院时,男人依旧嚣张,在法院组织调解时,当着法官、法警的面拍桌子,辱骂、恐吓女方。
女方担心孩子如果跟着男方,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能不能两个孩子都跟我啊?
2019年11月,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准予离婚,并考虑到两个孩子的生活现状以及男方的性格,将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都判给了女方。
这是一起大胆的判决。
最高院《全国民商审判工作会议纪要》针对婚姻纠纷中的家暴专门指出:“审理婚姻家庭案件中注重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确保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在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判决确定子女直接抚养权归属时,应从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切断家庭暴力的代际传递”,也就是说,对于实施家庭暴力的父母一方,一般不宜判决其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
遭遇家暴要有及时止损和退出的勇气
柯溪办过大量婚姻家庭案,从她的个人体验中,有几点感受特别强烈。第一,家暴不少是在婚后“发作”,婚前的甜蜜会让暴力因子暂时隐藏。但是只要男人动了手,往往不会只有一次,大量的家暴案女人都是在挨打、接受道歉、谅解和再挨打中循环反复。
第二,有时候家暴真的跟学识背景没多大关系,柯溪曾经办过一起上海的婚姻家庭纠纷,双方都是高干子弟,海外留学回来,但是男人是那种“直接按住女人脑袋往墙上砸的那种”。反而,家庭暴力,是有“代际遗传”的。经历过家暴、或者目睹过家暴的孩子,很有可能在成长中,也习惯于用暴力解决问题,同样虐待他的伴侣和孩子。
第三,孩子不应该成为忍让的理由。大量的女人忍受家暴而没有勇敢离婚的内在原因,不是因为还有感情,而是害怕可能会给孩子留下一个不完整的童年,所以她们宁愿忍受家庭暴力也不愿意离婚。或者是她们没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她们认为如果离婚了,那法律上判决孩子一定是跟着丈夫,而不会跟随自己,她们不愿意离开孩子,所以宁愿忍受着离婚。
其实,早在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即开始实施,这部反家暴法的出台,体现出我国对家暴是零容忍的态度,并明确了反家庭暴力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并且,从内容来看,有不少亮点。
第一点是将精神暴力纳入到家暴范畴中,像经常性的谩骂、恐吓也都属于家暴行为;
第二点是将家暴的范围扩展到“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比如同居男女之间的暴力也适用反家暴法;
第三点是如果监护人实施家暴,严重侵害被监护人权益,将被撤销其监护人资格;第四点是设立紧急庇护制度,为家暴受害者提供临时的庇护场所和生活帮助;其他的亮点还有强制报告制度、告诫书制度和人身安全保护令。其中,人身安全保护令是这部反家暴法最大的亮点。
婚恋自由,情如饮水,冷暖自知。但是发生在家门里的违法行为,同样是违法。婚姻不是乌托邦,当遇到家暴,要拥有及时止损和退出的勇气。
(原标题:杭州女子要离婚,被丈夫暴打到“跳河逃生”!两个孩子能判给她吗?这些证据很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