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人害己!唐山多人因疫情期间隐瞒活动行程被查处
1月22日,唐山发布微信公众号通报,丰南区公安局连续处理多起疫情期间隐瞒活动行程拒不执行政府决定、命令案件。通报称,1月20日,丰南区公安局接区疫情防控办推送丰南区居民邢某某、赵某等11人(含幼儿2名),从石家庄市新乐市、藁城区返回丰南区后,隐瞒行程,未及时报备行程。接到线索后,丰南区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对涉及人员展开调查,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赵某清、李某然等8人予以警告,批评教育1人。情况如下:
1,李某然,丰南区黄各庄镇人,2020年12月20日从石家庄市藁城区科技职业技术学院返回丰南区黄各庄镇,隐瞒活动行程,未及时报备,被依法予以警告处罚。
2,李某利,赵某清,李某(7岁),李某诺(2岁);丰南区钱营镇人(一家四口),从石家庄市新乐市都市花园小区返回丰南区后,瞒报行程。赵某清,李某利被依法予以警告处罚。
3,张某俊,丰南区钱营镇人,从石家庄市返回丰南区后,瞒报行程,被依法予以警告处罚。
4,张某,丰南区南孙庄乡人,住丰南区金盛小区,从石家庄市新乐市返回丰南区,隐瞒活动行程,被依法予以警告处罚。
5,卢某旺,丰南区黄各庄镇人,2020年12月26日从石家庄市藁城区信息工程职业学院返回丰南区黄各庄镇,隐瞒活动行程,未及时报备,被依法予以警告处罚。
6,邢某都,丰南区胥各庄镇人,从石家庄市新乐市返回,隐瞒活动行程,被依法予以警告处罚。
7,李某欣,丰南区胥各庄镇人,从石家庄市新乐市返回丰南区后,隐瞒活动行程,被依法予以警告处罚。
8,王某,丰南区胥各庄镇人,从石家庄市新乐市返回丰南区后,第二天进行了报备,因情节轻微被批评教育。
警方提示:公民由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应当及时报备行程,主动配合相关防疫工作,瞒报、谎报不仅于个人无利,更有可能导致疫情扩散,威胁他人生命健康安全,拒不配合防疫工作会负相应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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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疫情期间隐瞒活动行程!唐山多人被查处!)
来源:综合唐山发布、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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