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多出28万巨款?北京女子无辜“躺枪”!是福是祸还是犯罪?
1月14日据@法治进行时 报道,你相信天上会掉馅饼吗?近日,北京市朝阳区的张女士真的遇到天降馅饼,喜从天降,有人莫名给她的账户汇了一笔28万元的巨款。按理说,收到巨款,张女士应该开心,没想到却是糟心。
2020年12月28日下午4点多,张女士的手机突然收到一条短信,她的账户收到了一笔28万元的巨款。莫名有钱到账,张女士很纳闷,这时一个电话打了过来。
张女士说,给她转钱的是一名姓谢的女子,既然不是自己的钱,她赶紧给银行打电话,要求把钱给对方转过去,却遇到了难题。按照银行要求,张女士立即报警。
民警告诉张女士,这可能是一个骗局,骗子通过手机银行给受害人转账,到账时间选择次日提交,如果受害人信以为真,不查询余额就把钱返还给对方,那么骗子可以马上到银行申请撤销汇款申请,进而实施诈骗。
民警告诉张女士,还有可能是另外一种骗局,骗子盗用受害人的身份信息,到网贷平台贷一笔巨款,然后把这个巨款汇给受害人,之后再联系受害人,以转账错误为由,要求退还这笔钱,进而实施诈骗。担心被骗,张女士不再跟谢某联系,也没动过这笔钱。
排除了电信诈骗,张女士准备把钱还回去,却又遇到了新的问题。
张女士告诉记者,按照有关规定,个人转账金额达20万以上的属于大额交易,有可能被列入大额可疑交易进行监控,如果谢某涉嫌洗钱,自己也可能会受到牵连。
张女士说,谢某的态度,不仅让她生气,还令她生疑,她曾经在银行工作5年,转账28万元属于大额交易,银行会反复提示谢某核实收款人的姓名、账号,还会要求二次核实,并通过人脸识别,才能成功转账。这么一大笔钱,如果谢某经过反复核实,怎么还能转错呢?
张女士说:我有顾虑,首先我到底涉不涉嫌侵占罪,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打给我的,我是一个躺枪的状态。
刘凝律师说, 张女士的行为不构成侵占罪,按照我们国家刑法的定义,侵占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失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 拒不归还的行为。和张女士的情况完全不是一回事儿。
目前,谢某已经向东城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女士还钱。
延伸阅读:
短信一声响,男子银行账户突然多出50万元,转账方不一般…
2020年11月19日报道:大晚上的手机银行短信“噔”的一声响,一看,账户突然多了50万元,桂林全州的李先生不但不高兴,反而被吓得够呛,怎么回事?
李先生做日杂用品批发生意,2020年11月17日晚上11点多,李先生手机收到一条银行卡的转账信息,打开一看,发现有人给自己的银行卡里面转了一笔大钱。
全州市民 李先生
银行卡上面多出了50万我第一反应就是打电话给我的女儿,她说这个钱是国有资产,不能动。
银行账户上莫名其妙多了50万元,李先生很奇怪也有点慌。他找到记者一同到银行询问转账的具体情况。
银行的工作人员在查询后表示,李先生收到的这笔资金是全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州支行转过来的一笔保证金 ,资金具体情况需要李先生与对方进一步联系沟通。
目前,李先生卡上多出的50万元正在处理当中。
如果有一天
你的银行卡里突然多了好多钱
你会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还是偷偷花掉?
偷偷花掉会违法犯罪吗?
来看看一个真实案例
银行卡突然多出6万元,男子买买买后被告
南宁苏圩镇一男子元某从公司辞职后,于2018年12月18日向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销户提取公积金业务,提取金额为3万元。
由于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电脑业务系统发生延时处理故障,导致该中心向银行发送了3次3万元的代付公积金提取业务指令,元某的公积金联名储蓄卡先后收到3笔3万元的公积金。也就是说,元某的银行卡一共收到9万元,其中6万元是误发的!
元某没有去核实这6万元的来源,也没有报警处理,而是开启了疯狂买买买的模式,一天的时间花掉了7万多元。
之后,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修复电脑业务系统,通过银行冻结了元某剩余的1万多元,并联系元某说明情况,要求返还金额。元某则称自己以为银行卡多出的6万元是朋友还给他的,已经拿来消费了,且这是公积金中心的失误,不是自己的过错。
无奈之下,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元某告上法庭。
2020年5月14日,苏圩法庭审理了这起不当得利纠纷,元某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作出判决:确认被告元某重复收到的两笔公积金款项6万元属于不当得利,被告元某向原告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返还不当得利款项6万元。
收到判决书后,元某表示认识到错误,并承诺会积极筹集钱款归还该公积金中心。
早报君提醒大家
面对突然多出的钱财
应核实情况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而不是偷偷花掉
否则是要承担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