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男子住到贵阳女友家,同居5年后分手,男方索要20万“分手费”!
2015年,重庆的盛先生经亲戚介绍,认识了贵阳的李女士,两人感觉情投意合,盛先生就只身一人从重庆来到贵阳的李女士家一起生活。可是就在五个月前,两人闹起了分手,但让李女士没想到的是,盛先生居然死活不愿意离开她家。
相处的五年中
由于盛先生和李女士一直没有办理结婚证
所以虽说是一起同居生活
但是没有法律的保护
这分手的问题处理起来可就没那么简单了
盛先生认为
分手是对方先提出来的
所以对方必须给自己一定的赔偿
盛先生算了一笔账
去年帮李女士家装修
有些材料费是自己出的,还存有发票
而且自己也是从头忙到尾
算工钱的话
应该按照李女士之前说的一天300块来算
他干了4个月
就应该有3万6千元的工钱
加上自己这五年交给对方的工资
一共要求对方赔偿自己20万
对于这个说法
李女士根本就不认同
李女士认为两个人一起生活
肯定彼此都是有付出的
盛先生之前给自己的钱也仅仅是生活费
所以这笔账不能这样算
盛先生要求的赔偿遭到拒绝后
干脆选择住在李女士家不走
李女士向记者透漏
这段情感之所以会亮起红灯
其实是因为自己一直没能怀上孩子
而盛先生的态度因此出现了很大转变
这让李女士打消了领证的念头
直到后面有次吵架
对方把自己已故老公的照片
砸碎后彻底寒了心
才选择的分手
并且李女士向记者反映
对方一直赖着不搬
已经严重影响到自己家人的生活
既然已经分手,
就应该好聚好散!
李女士的女儿也告诉记者
盛先生住在自己家
是三天两头的闹
砸毁过自己家的门窗
也威胁过家里的租客
实在是不能再让他住下去了
……
盛先生在现场也承认了
自己之前的冲动行为
但是搬走的问题却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在现场民警和记者又进行协调后
双方表示将会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记者咨询律师了解到
由于盛先生当初住进李女士家
是征得对方同意的
目前李女士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盛先生搬离房屋
等法院判决以后
如果还不搬离
就可以通过强制执行解决
而对于盛先生要求赔偿的问题
也可以通过到法院进行诉讼
分割在同居期间共同创造的财富
只要证据确凿
盛先生是可以拿回属于自己的一部分的
小编有话说
感情虽说是两个人的事,但是好聚好散也算是一个好的结局。就算分手了看在过去交情的份上,也希望能用理性的方式处理问题。
网友评论:
对此,网友看法不一,一部分对女方做法表示不解:
另一部分网友认为,男方不应该要分手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