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价50万,浙江女子把不是自己的房子卖了,直到……
据浙江金华市永康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永康公安江南派出所抓获了一位因卖房诈骗的女子蒋某。
整个过程中,蒋某丝毫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涉嫌犯罪的,反而对这笔“横财”沾沾自喜。而受害人胡女士,也因为贪便宜的心理操之过急,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都是房子惹的祸
本文图均为 永康公安微信公众号 图
事情还要从2019年说起,当时蒋某想买一套房子,通过房产中介了解到一套位于江南街道某小区的住宅,并支付了10万元定金给中介。之后,房主称购买该住宅需要全款支付,但蒋某拿不出这么多钱。而因蒋某自身原因无法履行合同义务,遂该笔定金无法退还。
不知违法欲卖房
蒋某和从事房产中介的朋友小于在一次偶然聊天中了解到,今年房产生意不好做,提成钱也不好赚。这时,蒋某突然想到自己那套未购买成功的房子,于是她便对小于说自己是该套住宅的业主,现在打算出售,就委托给小于所在的中介,并称成交后让其赚点提成,因是朋友,加上蒋某平时出手阔绰,小于并没有怀疑这套房子的“真实性”。
2020年11月30日,小于约蒋某到其店里面谈。因为蒋某对该住宅信息一清二楚,中介店主胡女士便没有怀疑。而该住宅按照市场价应该在530万元左右,但蒋某给出480万的价格。50万的优惠,让双方愉快的达成了口头协议,随即胡女士便转账给蒋某2万元的销售押金。
第二天,胡女士便联系蒋某到店里签买卖协议。协议签好后,胡女士又向蒋某支付了120万元作为购房订金。当问起房产证时,蒋某称自己今天没有带出来,明天才能拿过来。一切看似顺理成章,胡女士欣喜的认为只要静等拿房就可以了。
- 可让胡女士没想到的是,在协议签好后,蒋某便以各种借口搪塞,迟迟拿不出房产证和房门钥匙,胡女士这才起了疑。
卖房诈骗终被抓
12月4日,胡女士便到其“房产”的小区物业询问情况。物业的回答更加肯定了胡女士的猜测,该房产根本就不是蒋某的,胡女士当即便要求其将支付的122万元返还。但蒋某依旧推脱,还声称这个房产是因为表姐欠了她妈妈一千多万才抵押给自己的,房产证确实是在自己手里的。并且还伪造了转账截图,企图蒙混过关,但胡女士对蒋某已经不报有任何信任,遂于12月18日报警求助。
永康市公安局江南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受案调查。审讯中,蒋某对自己以卖房子实施诈骗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经了解,蒋某,28岁,永康人,经营一家服装店,月入4000左右,平时对千元以上的消费习以为常,民警还发现,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蒋某先后购买保险、还贷款、购物,已经把胡女士的购房定金花掉了80多万。
目前,蒋某因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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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业主遭遇“一房两卖”!法院出“狠招”
2020年12月23日据媒体报道,在连云港市灌云县,有一处淮连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这处批发市场位于宁连高速公路灌云南出口处,地理位置十分优越。市场建起已有10年,但购买商铺的业主却一直被“一房两卖”问题困扰。
购房人王先生在10年前缴纳了购房款,却发现房子被市场方抵押给了银行,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王先生随后进行了诉讼,官司胜诉,可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又发现,这个房屋还被卖给了其他人,属于一房两卖。
与王先生遭遇类似的还有曹先生,曹先生表示,他在2010年底和2011年初共缴纳了30万元购房款,因为市场方迟迟不办理手续,到2018年12月,曹先生又补交了20万元,才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不过令他感到意外的是,自己却接到了法院的电话,说房子被查封。根据灌云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显示,在曹先生与市场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该房子已经被法院保全。
曹先生购买的房子情况比较复杂,因为该市场与一名戴姓购房人存在矛盾,戴姓购房人发现自己也遭到了类似“一房两卖”的状况,于是在起诉的同时又申请将市场方名下的一套房屋进行保全,保全的正是曹先生的房子。
连云港市灌云县人民法院审判员牛刚表示,曹先生的房子还在淮连市场名下,所有权还属于淮连市场,法院对该房进行了查封。如果曹先生对房子被保全、查封存在异议,可以申请执行异议。
虽说市场方面表示已经在着手解决问题,但灌云县法院执行局发现,市场方实际一直拒不执行法院的要求,法院也对市场方的财产进行了执行,但准备强制执行时,却发现市场的账户上根本没有钱,市场方存在故意逃避执行之嫌。
灌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进一步表示,作为一个正常运行的市场,不可能没有资金往来,除了进行税收方向的检查外,下一步还将拓宽执行渠道。如果经过核实,淮连市场的财产进入个人账户,可以要求人账户的当事人说明情况,如果不能说明财产的合法来源,将对财产做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