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以为戒!广西一00后拒服兵役被开除学籍,罚8万元
据广西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网站12月16日消息,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发布对吴政邦拒服兵役的处罚通告:
吴政邦,男,广西演艺职业学院在校生,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身份证显示2001年生人)。吴政邦于2020年7月从武鸣区自愿报名应征入伍,经严格的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后,9月1日由武鸣区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到部队服役。该同志入伍后,极度不适应部队生活,对部队的纪律约束和正常教育、训练、管理存在强烈的抵触情绪,多次主动申请离开部队,经部队、城区征兵办公室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反复教育引导,仍拒绝继续留队服役。2020年11月11日,吴政邦因拒服兵役被部队作除名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六条和《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第三十二条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征兵工作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现决定如下:
一、将其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将其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两年内公安机关不得为其办理出国(境)手续,其户籍信息“兵役状况”栏注明“拒服兵役”。
三、取消其大专学籍保留资格,两年内不得办理升(复)学。
四、取消其义务兵相关优待并处以武鸣区2019年义务兵优待金(武鸣区2019年义务兵优待金为17127元)5倍的罚款,共计85635元,罚款上交武鸣区财政,由城区征兵办负责跟踪督办。如当事人拒不执行,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将处罚决定通告各镇及函告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不少于15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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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新兵拒服兵役被惩戒:户籍永久标注,并处罚金上万元
无独有偶,10月19日消息,四川雅安市宝兴县政府征兵办公室向各乡镇政府、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省市驻县单位发出“关于对陈鹏拒服兵役实施处罚的通报”,决定对拒服兵役新兵陈鹏实施惩戒。
通报介绍,陈鹏系宝兴县穆坪镇人,大专学历。2019年9月,经县征兵办公室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批准入伍至空军河北某基地服役。但入伍后,陈鹏以各种不适应部队生活为由拒绝服兵役,经县征兵办公室、所在部队领导及家属多次做其思想转化工作,仍拒服兵役。其所在部队按规定对陈鹏作除名处理。
鉴于陈鹏拒服兵役的行为,影响恶劣,严重干扰了宝兴县正常征兵秩序,为教育警示适龄应征青年,切实维护兵役制度的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的通知》,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由县征兵办公室会同公安、民政、教育、人社和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给予陈鹏个人户籍“服役栏”备注“拒服兵役”永久字样;不得被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自2019年12月31日起,两年内不得办理出国(境)手续、升(复)学手续;取消其家庭和个人义务兵优待,并处以个人及其家庭宝兴县2019年度义务兵优待金两倍罚款(2.699万元)。
此外,当地政府决定还将陈鹏作为违反兵役法规的反面典型,通过县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原标题:拒服兵役处罚后果有哪些?在校生拒服兵役被取消大专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