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千万不要报警啊”!男子持刀抢劫女子,得手后下跪作揖
一名男子因赌博负债累累,对一名女子实施持刀抢劫。得手后,他竟然向女子下跪,并央求道:“你千万不要报警啊,过几天我就将钱还你!”
12月6日,记者从江苏丹阳警方获悉,丹阳市公安局合成作战中心会同丹阳皇塘派出所,经过3天连续奋战,侦破这起持刀抢劫案,犯罪嫌疑人朱某被成功抓获。
警方介绍,11月20日傍晚5时30分许,在312国道丹阳皇塘镇和常州奔牛交界处附近的一间出租屋内,年轻女子薇薇(化名)正在厨房做晚饭。突然,一名戴着头盔和口罩的男子进入厨房!男子手持一把尖刀,架在她的脖子上对其说:“帮帮忙,最近手头很紧!”这一幕让薇薇吓得魂不附身,赶紧哆哆嗦嗦地将口袋里仅有的1000余元现金,全部掏给了男子。
得手后,男子快速走出厨房。谁知,令人惊诧的一幕出现了,刚走出去几步,男子又突然返回厨房,向惊魂未定的薇薇跪下,连跪三下且不断作揖,嘴里还再三央求道:“你千万不要报警啊,过几天我就将钱还你!”惊吓万分的薇薇,万万也没想到男子会来这么一出,当即就送瘟神一般赶紧说:“你快走吧!”闻听此言,男子转身跑到路边,骑上一辆摩托车就朝常州方向急速驶去。
监控截图
看到男子消失在夜幕中,薇薇赶紧拨打110报了警。
办案民警调取案发现场附近的监控录像,注意到一名戴着头盔和口罩的中年男子,先将摩托车停在312国道边上,然后四下张望了一番,便悄悄地推开薇薇的出租屋门。约莫过了3分钟,抢劫得手后的男子从出租屋内跑了出来,骑上停在路边的摩托车,就快速朝常州方向逃遁。
“通过视频监控,办案民警循线追踪,发现该男子逃到常州奔牛。在大概停留了40分钟后,并将外套和头盔、口罩全部丢入稻田,然后骑着摩托车返回蒋墅某村子内的暂住地。”办案民警介绍,由于该男子昼出夜归,民警就进行守候伏击。此后,在房东的协助下,11月23日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姓朱,安徽人,具有多次犯罪前科,2年前刑满释放。他对11月20日傍晚实施持刀抢劫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其交代,自己平时做点卤菜生意,但因沉迷赌博,加上卤菜生意不景气,导致负债累累。为了还债,一时头脑发热,他便萌生了持刀抢劫的不法念头。
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因涉嫌抢劫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延伸阅读
快递小哥蒙面持刀抢劫未遂 下跪求老阿姨别报警获刑10年
发现老阿姨家里只有100元现金,蒙面持刀的董某下跪央求老阿姨不要报警,随后继续物色作案对象。
10月15日,澎湃新闻记者从徐汇法院获悉,最终,董某因抢劫罪获刑十年。徐汇法院介绍,2020年6月,家住徐汇的徐老先生和徐阿姨兄妹俩在家休息时,突然听到快递员敲门的声音。徐阿姨打开门,没想到一名持刀蒙面男子闯了进来。
蒙面男子威胁徐阿姨拿出1万元现金,称只要钱不伤人,没想到徐阿姨家的经济条件并不宽裕,徐老先生因糖尿病卧床不起,家里只有100元现金。
徐阿姨再三表示经济困难,并将100元现金和手机都给了蒙面男子。他确认没钱后,噗通一声跪倒在地,央求不要报警,辩解其因为欠钱走投无路才出此下策,且是第一次做。
蒙面男子没有拿徐阿姨家任何钱款,转身离开后,在楼内继续物色作案对象。截至案发,董某没有抢劫得手。
徐阿姨因为惊吓过度,第二天仍旧感到眩晕,在女儿陪伴下就医。在医院,徐阿姨嚎啕大哭,女儿询问原由后报警。当晚,蒙面男子被抓捕归案。
蒙面男子董某交代,自己现年29岁,因沉迷赌博,已经输掉十几万元,快递工作的微薄收入无法偿还他的巨额赌债,他一度吃了上顿没下顿。眼见房租到期,便打起了从他人身上“搞钱”的主意。于是,他拿着水果刀,戴上头套,开始在其租住的楼里物色抢劫对象。
庭审中,董某对检察机关指控其抢劫未遂的基本事实予以认可,交代系其为归还赌债而抢劫。但董某当庭辩解其持有刀具的目的仅仅是为了防身,入室后并未持刀向前抵近、接触过被害人的脖子或者喉咙,案发前后未寻找其他作案目标。据此,辩护人认为,董某系抢劫中止,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取得被害人谅解,建议对其从宽处罚。
然而当庭证据显示,董某经预谋身着深色雨衣,戴黑色头套,以“快递”为由敲门,欺骗被害人徐阿姨打开房门,进入房间后,董某持尖刀,向前威胁、恐吓徐阿姨和徐老先生并索要1万元。后见被害人确实经济困难无法得逞,董某便逃离现场。监控显示,董某逃出后继续身着上述着装,在同栋楼上下游走、寻找其他作案目标及地点伺机作案。至次日21时许,董某被公安人员抓获。
徐汇法院审理后认为,董某以持刀威胁、恐吓胁迫等方法入户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应予处罚。董某当庭辩解持刀仅为防身,与查明事实及在案证据不符,法院不予采信。
根据在案证据,案发时董某经观察、查看发现被害人家中无可劫之财、其中一名被害人长期患病在床,客观上无法实现其抢劫财物的目的,无财可劫是董某无法预料、意志以外的原因,结合离开现场后,董某仍继续寻找其他作案目标等行为,法院认定董某认识到无法完成劫取被害人财物,无法实现劫财目的,系“欲达目的而不能”,并非自动放弃犯罪,因此应认定为犯罪未遂,而不是犯罪中止,对辩护人提出犯罪中止的相关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经查,被告人董某在本案中系预谋选择女性作案,持刀抢劫,被害人系老年人,且本次作案后仍继续寻找作案目标,后被公安人员及时抓获,其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较大,应予从重处罚。董某系犯罪未遂,到案后供述犯罪基本事实,表示认罪认罚,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董某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予从轻处罚。
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徐汇法院依法认定董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徐汇法院法官表示,入户抢劫社会危害性大,依法应重判。抢劫,属于暴力犯罪的范畴,对被害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具有严重威胁。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只要有抢劫行为就触犯抢劫罪规定,不管行为人是否抢到财物,都要面临严厉的惩罚。本案中董某持刀入室抢劫,符合刑法“具有入户抢劫情形,应加重处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规定,因此,尽管董某抢劫分文未得,同样会面临严厉的处罚。
(原标题:男子持刀抢劫女子,得手后下跪作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