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书金当庭称其系“聂树斌案”真凶,申请重新立案未获检方支持
11月20日上午,王书金故意杀人、强奸一案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王书金在河北高院受审
20日,澎湃新闻从王书金代理律师朱爱民处获悉,针对备受关注的石家庄西郊玉米地案,王书金坚持是自己所为,并提出要重新立案,但未获检方支持,认定该案不是王书金所为。
1994年8月,石家庄市西郊一块玉米地里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聂树斌被认定为凶手,并于次年5月被执行死刑。聂树斌死后的近十年之后,2005年1月,曾犯下多起强奸杀人案的王书金在河南落网,随即主动供述自己是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强奸杀人案的真凶。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2017年3月30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寄送国家赔偿决定书,赔偿聂树斌家属268万余元。
王书金归案后,一直坚称自己是聂树斌案背后凶案的真凶,但此次发回重审,并非因聂树斌案。
此前报道
不核准死刑!最高法:聂树斌案疑凶王书金案发回重审
日前,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向被告人王书金送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认为,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二审裁定认定被告人王书金强奸并杀害被害人刘某某、张某甲、强奸被害人贾某某后杀害未遂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在复核期间,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不予认定被告人王书金涉嫌实施强奸、杀害被害人张某乙的犯罪事实出现了新证据,需要对该起犯罪进行重新审理和判决。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刑事审判专业委员会讨论决定:不核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被告人王书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撤销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二审裁定和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发回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