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堪家暴,女子与儿女合谋将熟睡中的丈夫杀害抛尸,法院判决来了
家住广西的陈某与一双儿女长期遭受着来自丈夫何某的家暴。在何某又一次因为家暴陈某被行政拘留之后,陈某决定动手杀了丈夫。
陈某找来儿女商量,三人合谋后,趁着何某熟睡之际将他杀害并抛尸小树林。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了该案。
陈某多次遭受丈夫何某的家暴。2018年7月1日,何某因多次殴打陈某被贺州市公安局平桂分局处行政拘留五日,同月11日,何某又因打伤陈某头部被贺州市公安局平桂分局处行政拘留十日。
想到自己和儿女长期被家暴,陈某产生了杀害何某的念头。2019年2月26日,陈某与儿女商量后决定杀死何某。同年2月27日零时许,陈某趁何某在家中一楼房间熟睡之机,用绳子将何某捆绑起来,随后到二楼叫儿女。
陈某先用枕头捂住何某的嘴巴,何某惊醒后反抗并大声呼救,一双儿女分别按住何某的手脚不让他挣扎。儿子何某村用事先准备的小刀刺向何某脖子处,陈某则在房间门后拿起一把铁锤朝何某头部连续击打,直到何某不能动弹为止。
之后,陈某对房间内墙壁处的血迹进行了清洗,并于当晚将何某的尸体用被子包裹好并用绳子捆住,与儿女一起将何某的尸体抬上一辆推车,由陈某、何某村将尸体拉到其家屋后200米处的小树林里抛尸。
次日,陈某将作案时何某的床铺拆掉,连同衣物、棉被、铁锤、绳子等物品丢进灶台烧毁。经鉴定,死者何某头部因遭受钝器致颅脑严重损伤死亡,全身多处损伤系锐器、钝器共同作用形成。案发后,陈某于2019年3月5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法院认为,陈某、何某村因不堪忍受何某的长期家庭暴力,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被害人何某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共同犯罪中,陈某提起犯意并积极实施犯罪行为,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何某村起次要辅助作用,是从犯。何某对被告人陈某及其子女长期家庭暴力,对本案的发生负有过错责任,对被告人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注:陈某女儿被另案处理)
最终,陈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何某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延伸阅读:
遇到家暴
不要忍气吞声
也不要采取不妥的方式解决问题
要学会利用法律武器维权
1
尽量让别人看到
正在被家暴时,家暴者往往会选择在封闭的私密空间施暴,导致外人无从了解案发经过。请尽量往可能安装有监控探头的地方逃跑。之后可以在第一时间寻找物业调取电梯中的录像并妥善保存,作为指控最直接有力的证据。向家暴者或自己所在的单位、居委会等单位进行投诉或求助。
2
拍照存证、及时就医
如果家暴刚刚结束,还可以移动,请立刻对自己的伤势情况进行拍照固定。同时也可以拍摄一些现场打斗的图片,以及对方用以进行伤害的物器的图片。及时前往医院进行检查,并保留就诊记录和伤情鉴定书。
3
报警
有条件一定要报警!让警方介入调查!
报警可以对施暴者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可以要求派出所做个笔录,固定一下伤情,最好去做一个伤势鉴定,如果伤势达到轻伤及以上等级,则施暴者已经构成刑事犯罪,可以要求警方以故意伤害罪立案,如果警方不立案,还可以拿着不立案决定书去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就算伤势没达到轻伤,至少在派出所留下一个家暴的报警记录,对将来提起离婚、侵权损害赔偿等民事诉讼,以及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都有作用。
4
离开施暴者
离开施暴者,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已经结婚的,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家暴属于法定过错行为之一,在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过错方要不分或者少分。一定要了解法律,法律会还被害人一个公平。
(原标题:不堪家暴,女子与儿女合谋将熟睡中的丈夫杀害抛尸)
来源:综合潇湘晨报 广西普法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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