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将适度扩大,孤儿首次纳入补贴范围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蒋玮昨天在民政部2020年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民政部和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提出在坚持现有标准、确保低保制度持续平稳运行的基础上,适度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
资料图,新华社供图
“低收入家庭”如何界定?通知指出,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1.5倍,且财产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低保边缘家庭。
据蒋玮介绍,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同时,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可适当放宽低保认定条件。
通知还适度放宽了特困人员认定条件。据蒋玮介绍,通知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放宽至18周岁,由此,符合“三无”条件的16至18周岁未成年人将全部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加强对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救助帮扶也是通知的重要内容。根据通知要求,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劳动收入,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
同时,对其他基本生活受到疫情影响陷入困境,相关社会救助和保障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家庭或个人,各地要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对遭遇重大生活困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提高救助额度。
记者昨天从民政部了解到,今年以来民政部全面实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水平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扩大补贴发放范围,提升困难群众保障水平。民政部介绍,今年3月到6月,困难家庭价格临时补贴按现行标准提高1倍,并首次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纳入补贴范围。在中央财政已经安排1489亿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基础上,新增安排71.5亿元价格补贴资金。截至6月底,全国新增低保对象、特困人员339.6万人,为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46.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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