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某些外国记者是真的慌了!竟要求特区政府作11项保证
近日,香港外国记者会(FCC)向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发公开信,称担心“港区国安法”会影响新闻自由,要求特区政府作11项保证。
要求保证包括:记者采访时不受当局及警方阻碍及威胁、市民能向记者自由发表意见而不受安全威胁或法律追究、记者报道不应受限于禁忌以及敏感政治议题,亦不能因其所属机构政治立场而被拒进入记者会,并且有权索取及查阅公开的官方文件。
同时FCC还要求特区政府不能引入官方主导的记者登记制度或特殊签证,记者有权拒绝任何人索取敏感资料,法例生效前发表的报道、文章及评论不应被追究。
啧啧~用“港区国安法”会影响新闻自由这种说辞向特区政府索要“保命金牌”,可见香港的某些外国记者是真的慌了。在有理哥看来,这些看似“自保”的要求,许多都是无理要求。
比如说这条,“市民能向记者自由发表意见而不受安全威胁或法律追究”,听着好像有点道理,仔细一琢磨,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因为在任何国家,言论自由都是相对,而不是绝对的,就连号称“自由灯塔”的美国也不例外。
前不久一名美国女子因为不满特朗普在疫情和抗议示威问题的处理,在脸书上发表“有没有人能把那傻瓜(特朗普)打掉?”,结果说没几天,就被几名特勒局的人堵在了家门口。如果按照FFC的标准,这算不算因自由发表意见而受到安全威胁?
再看看这条,“记者采访时不受当局及警方阻碍及威胁”。大家都知道,在香港只要记者穿上黄背心,警方就不能干扰其采访,修例风波中,出现过多次记者因“采访”围堵警察的情形。
而在标榜新闻自由的西方国家,记者的权利却远不如在香港,即使表明身份,也有被拘捕和被警察采取相关强制手段的风险,在美国近期的抗议示威活动中,警方向世界展示了什么是真正的“民主与自由”。
据英国《卫报》分析,在此次美国街头抗议示威事件中,至少有40名记者遭到警方橡皮子弹、泡沫子弹的射击,至少有34名记者遭警方人身攻击,包括推搡、拳打脚踢等,至少有33名记者被逮捕或拘留,这些记者来自美国本土,以及英国、澳大利亚、瑞典、挪威、德国、法国、加拿大等其他国家。
一名摄影师的左眼被橡皮子弹击中
其称已经永久失明
想想就好笑,西方国家的新闻自由都烂成这样了,他们的记者怎么还有脸跟特区政府提要求?
对他们提出所谓的“要求特区政府不能引入官方主导的记者登记制度或特殊签证”,有理哥觉得更是无稽之谈。
还记得今年2月份美国国务院宣布将5家中国媒体列为“外国使团”吗?6月22日,美国再次将4家中国媒体列为“外国使团”,迫使这些媒体裁减大量在美工作的中国籍员工。
对此,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奥特加斯说:“美国国务院是依照《外国使团法》所赋予的权力做出相关决定”、“西方媒体受制于真相,而中国的媒体则受制于中国共产党。”
呵呵,中国记者在西方国家受尽刁难,外国记者现在却要求在中国的特别行政区被赋予种种特权,凭什么?
奥特加斯说“西方媒体受制于真相”,恐怕特朗普第一个不同意。在抗疫问题和处理街头示威事件的问题上,懂王曾多次以“假新闻”评价CNN等美国媒体。
而当这些媒体报道香港街头示威事件时,却个个成了“业界良心”。
今年1月,美国媒体独立监督组织“公正与准确报道”(FAIR)对CNN和《纽约时报》做了份调查,自修例风波开始至去年11月,这两家媒体共刊发737篇涉港报道,36篇涉智利报道、28篇涉海地报道、12篇涉厄瓜多尔报道,即便这些国家因街头暴乱的伤亡人数和被逮捕者人数明显更多,事态也更加严重。
前NBA球星詹姆斯·唐纳森在谈论修例风波时也谈到,他对在网络上看到暴徒用刀刺港警脖子的视频感到十分震惊,认为如果美国出现这种情况,警方必定会对嫌犯开枪射杀,而这种暴力袭警的视频片段,CNN是肯定不会播出的。
所以说,在大部分西方媒体眼中,新闻报道也分“黄”、“蓝”,是带着明显政治倾向的。这时候向特区政府提出保证香港的新闻自由,只是他们想要继续新闻双标和自保的借口罢了。如果真的秉承职业操守,没做亏心事,那他们慌什么、怕什么?!
在别人家地盘给主人抹黑,还想着让对方保护自己,这不是做梦呢么?中国有句谚语,叫“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有理哥劝那些打着歪心思的西方媒体趁早醒醒,别在香港装什么大尾巴狼,等真成了全世界的笑柄,那可就没里儿没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