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积分落户政策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积分落户七大导向六个有变化
北京市积分落户的试行政策去年底到期。从昨天开始到6月12日,《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新修订政策延续了原有指标体系和赋分原则不变。“针对前期政策试行过程中出现的个别指标存在核实困难、有失公平等问题,本着更有利于申报者的原则,本次修订对7个导向指标中的6个予以精简优化。”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解释,这可以概括为“321”:优化3个指标,精简2个指标,调整1类内容。
“我们对教育背景指标进行了适当优化,明确对只取得学历或学位的可按照相关标准获得一定积分。”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与此同时,为了避免教育背景指标与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指标重复计分,具体操作有了“扣分规则”,未获得社保及居住年限积分的则不予扣除。
职住区域指标优化后,不再考虑转移前的就业居住情况,特别是将2017年以前已经转移或一直在城六区外其他行政区居住或居住并就业的人群纳入了加分范畴。
在创新创业指标中,修订精简了“申请人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且在持股比例、工资收入等方面符合一定条件的,可获得加分”的规定;另一方面,增加了部分内容以帮助支持处于成长阶段的优秀科创企业。
纳税指标有四方面调整。首先,修订精简了对于部分群体“每年纳税20万元及以上,加6分”的表述。其次,2019年1月1日(含)以后的个人所得税所得项目调整为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再次,个税缴纳由“近三年平均每年在10万元及以上”调整为“近三年每年在10万元及以上”。最后,关于涉税违法行为,明确了“近5年”的期限。
试行政策中,超过45周岁的申请人不能取得年龄加分,对年龄位于临界点附近的申请人群影响较大。此次修订将年龄指标优化为梯度赋分,申请人在45周岁(不含)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含不满一岁)少加4分。
守法记录指标将涉税违法行为和行政拘留处罚扣分内容明确为“近5年”,避免“一旦违法,终身受罚”。
有的指标变了,但有的原则依然保持不变。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4项资格条件(持有北京市居住证、法定退休年龄以下、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无刑事犯罪记录)和2个基础指标(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不作调整。
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后,相关部门将对政策进一步完善,随后正式向社会公布实施。2020年的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将按修订后的政策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待定。
据悉,2018、2019年共有1.2万余名申请人获得本市落户资格,截至目前已有11189人办理落户,随迁子女8631人,共计落户19820人。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曹政 制图 耿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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