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龙女儿诉真功夫侵权,双方都要拿证据说话,一切交由法律裁定
一个身着黄色运动衫、形似功夫巨星李小龙的人物形象,配上“真功夫”三个字,早已成为餐饮企业真功夫极具辨别力的标识。然而日前,李小龙女儿将真功夫诉至上海二中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使用李小龙形象并索赔2.1亿、在媒体版面上连续90日澄清其与李小龙无关。26日,真功夫回应称:我们的商标已经连续使用了15年,是否侵权,多年前也曾有过争议,一直没有判定侵权或者撤销的行政或司法结论。时隔多年被起诉,我们也很疑惑。
原告诉求明确,被告表示无辜。面对“李小龙”上诉,不仅真功夫感到困惑,网友更是感到“困惑”。从网友留言可以看出,无论是看餐饮名称还是商标形象,都以为与李小龙有关联的。所以,这个官司一定要打,“真功夫”商标到底姓不姓“李”,应由法律做出公断,借以打消涉诉双方以及公众的疑惑。
实际上,针对商标问题,双方早有交锋。国家商标局网站显示,真功夫公司在2005年、2006年和2012年已经多次把本案诉争的形象注册成商标。2016年,真功夫发布新品牌形象并更换徽标设计,将其变成一个“展示中国功夫的男性”。既然对簿公堂,双方都要拿证据说话。此时不用站队,也无需选边。虽然真功夫方登记书备注信息上所写的“真功夫图形”内容为由李小龙功夫造型图案及“真功夫”、“蒸的营养专家”文字组合组成的造型图案,似乎可以证明真功夫一开始就把李小龙的形象作为公司标志,且从未得到授权,但这一切都需要法院的认定。国家商标局也表示,只要李小龙继承人有不同意见,可按照商标法有关规定提出异议,将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事实和理由予以裁定。
近年来,类似的商标纠纷,已经发生多起。不可否认的是,一些企业在成长初期,往往采取“傍名牌”、“打擦边球”的发展策略,以期打开市场。老人头是向左看还是向右看,鳄鱼是站着还是趴着,梦特娇的花瓣是五个还是六个……将著名商标图案稍加改造,在品牌上加个前缀或后缀等方式,诱导消费。随着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推进,商家和公众都意识到,这些行为严重侵害了被模仿商家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知识产权市场的正常秩序,傍名牌现象必须得到遏制。
当然,不是有傍名牌嫌疑就一定涉嫌侵权甚至违法,透过美国乔丹诉乔丹体育案、中日“无印良品”商标拉锯战的最后结果,可见商标侵权案的复杂性。但每一次依法宣判,都是一次商标法的普及教育。“李小龙”状告“真功夫”,不论最后的裁定或判决结果如何,都期待打出一个值得让各市场主体学习的合法使用知识产权的教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