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全面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出境游养老领域放宽外资限制
外资旅行社可开展出境游、外商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放宽准入……昨天,市政府新闻办联合市商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北京市落实国务院调法调规暨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进展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北京市全面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开放措施涉及的9条法规规章已调整到位,为相关开放措施落地实施提供了法治保障。
允许外资捐资
开办非营利养老机构
对北京市民来说,将享受到更多元化的生活服务业供给。出境游、养老服务、文化娱乐服务,都对外资进一步放宽。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领域,北京试点支持在京设立并符合条件的中外合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游业务;允许在京设立的外商独资经营旅行社试点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赴台湾地区除外)。
“今年我们已经批复两家合资旅行社开展出境游业务,目前正在受理第3家。”市文旅局相关负责人说。
在卫生和社会工作领域,通过调整《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放宽了外商捐资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准入。此项开放措施实施后,本市将允许外商以捐资形式注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开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已经先期批复部分外资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下一步将在原来“一事一批”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外商捐资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准入,“在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专业人员等方面进一步明确标准,让外资进得来、待得住而且还能做得好,为首都老百姓提供更优质的养老服务。”
外商投资娱乐场所
不设比例限制
与首轮措施相比,此轮措施新增加了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进一步拓展了服务业开放的广度。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领域,此次调整了《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中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外商投资比例的限制,在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区和示范园区,取消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仅限为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等增值电信业务外资股比不超过50%的限制。这将有利于吸引更多国外的互联网公司在北京市设立相关电信企业。
此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的深度也进一步加大。在文化艺术业领域,选择娱乐业聚集的特定区域,允许外商投资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娱乐场所,不设投资比例限制;选择文化娱乐业聚集的特定区域,允许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并在全国范围内提供服务。在广播、电视、电影、音像业领域,将允许外商投资音像制品制作业务。
服务业增加值
占GDP比重提高
市商务局副局长刘梅英介绍,今年前三季度,北京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82.8%,比试点前的2014年提高4.9个百分点;今年1至10月,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127.6亿美元,占全市的94.8%,占全市比重比2018年提高了9个百分点。 试点积极探索制度创新,形成了一批具有重要意义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进一步优化北京开放型经济营商环境。例如,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文科租赁发行了全国首支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大大加快了知识产权的资本价值转化速度;探索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一站式办理,帮助企业建立国际贸易全国运营中心;探索以总部企业集团物流链为单元的保税物流模式试点,中国航材共享平台项目将北京海关监管延伸至其7个异地保税库,使飞机利用率提高40%,单次航班成本降低2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