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痛!内蒙古草原遭故意碾轧,两涉事者被罚后承诺每年植树20亩
8月28日,内蒙古多伦县境内草原被一辆白色皮卡车故意碾压的视频引发关注。8月29日20时,南都记者从内蒙古多伦县草原生态综合执法大队了解到,对两名涉事人员的行政处罚已经完成,当事人也已经公开道歉,承诺在每年在多伦种植20亩树木。
视频截图
网传视频显示,一辆白色皮卡车在草原上“飞驰而过”,车后轮扬起了漫天的灰尘和泥土,车轮驶过的草地被碾出明显的压痕,植被被严重破坏。
8月29日20时,多伦县草原生态综合执法大队相关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该段草坪属于内蒙古多伦县滦源镇公吉诺村三组北草原,8月28日22时左右,执法大队接到了群众举报,在次日1时左右便找到了涉事的两名当事人。该工作人员称,目前,对两名涉事者的行政处罚已经完成,他们还承诺自愿每年在多伦县种树20亩树木。
记者从该涉事者的短视频主页中看到,其职业与车辆销售相关。8月29日,涉事者在快手上发布视频,为8月28日在多伦践踏草原事件真诚道歉,愿意接受处罚,做出弥补,同时呼吁到草原旅游的朋友,爱护环境。
多伦县草原生态综合执法大队相关工作人员称,近期,碾压草原的现象已不多见。“现在旅游季进入了尾声,碾压草原的情况已经基本没有了,7月份比较多。这主要也是因为他们从外地来旅游,对草原情况不太了解。我们会在特别显目的地方做一些提醒。但草原的路口比较多,难以全面覆盖。”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对于类似情况,一有线索他们就会立即联系公安局出警,在短时间内控制涉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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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随意碾压草原可处三倍以上九倍以下罚款
近日,内蒙古锡林郭勒草原遭越野车队疯狂碾压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针对此事,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向全社会呼吁,文明旅游,共同保护草原,同时提醒,随意碾压草原属违法行为,可处三倍以上九倍以下罚款。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草原监督处处长王坚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除抢险救灾和牧民搬迁的机动车辆外,禁止机动车辆离开道路在草原上行驶,破坏草原植被;因从事地质勘探、科学考察等活动确需离开道路在草原上行驶的,应当事先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行驶区域和行驶路线,并按照报告的行驶区域和行驶路线在草原上行驶。
“违反上述规定,破坏草原植被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可以并处草原被破坏前三年平均产值三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罚款;给草原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王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