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训深刻!一只蚊子弄出一条人命!司机赔偿数十万还惹上牢狱之灾
一只蚊子引发惨剧,让一人死亡,一人面临高额赔偿,还惹上牢狱之灾……这是什么情况?
记者从珠海市交警支队获悉,近日一只蚊子钻进车内,司机和蚊子展开车内“搏斗”,却将前方一名骑摩托车的人撞飞身亡。
一只蚊子弄出一条人命啊!
夏夜车内的“人虫大战”
今年6月2日晚,江门新会一名司机朱某开车从睦州镇回三江镇,途经斗门时,当他行驶到莲洲镇莲新路马鞍山路段时,一只蚊虫突然飞进车内。
蚊虫虽小,却很折磨人,车内就此展开了一场无声的“人虫大战”。
朱某一手握方向盘,一手去抓蚊虫,但抓了几次都没成功。“嗡嗡嗡”的声音不时传来,这让朱某很不耐烦。
朱某边开车,边等待时机,终于听到耳边“轰鸣声”再次响起,他快速伸出左手去抓蚊虫,就在这一瞬间传来一声巨响 ,车子伴随着强烈的震动,车头处一辆摩托车飞出,地面火星四射!
“不好,撞车了!”这场车内的搏斗最终以人的失败而告终,朱某内心无比沮丧。
车子在慌乱中停了下来,朱某瘫在座位上半响才下车,看见右前方出现一台摩托车,摩托车旁躺着一个人,头部受伤,满脸是血。朱某慌忙报警,因为害怕,又把父亲、弟弟叫来现场陪他。
斗门交警和救护车很快赶到现场,摩托车司机许某被送往遵医五院ICU抢救,两天后又转入中大五院抢救,但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打蚊虫没看到前面有车
结合当事人和证人供述、车辆检验报告、现场痕迹比对等资料,斗门交警还原了事故经过:
当晚,朱某驾驶丰田小车以较快的速度沿272省道北往南方向行驶,而许某驾驶摩托车在较远的前方行驶。到了马鞍山路段,丰田小车渐渐追上了摩托车,这时一只蚊虫飞进丰田小车车内,干扰了朱某的注意力。朱某在拍打蚊虫时没看到前面的摩托车,直接撞了上去,导致许某摔倒,头部受伤严重抢救无效死亡。
斗门交警认定:朱某驾车注意力不集中、没有及时发现险情,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而许某驾驶摩托车没有戴安全头盔,加重了事故的损害后果,应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赔偿数十万还惹上牢狱之灾
朱某年仅27岁,在新会市一家纺织厂打工,尚未成家,而父母都在乡下耕田养虾。一家人把所有的积蓄都投进了虾塘养殖中,指望多赚点钱改善生活,谁知因为开车注意力不集中,犯下致命错误。
由于朱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因交通肇事罪被刑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待法院判决,还要承担数十万的事故损失赔偿。朱某被刑拘后,父母东拼西凑了一笔丧葬费交给死者家属,但面对几十万的赔偿,朱某父母根本无力承担。
而逝去的许某也是新会人,虽然年过五旬,但也是家里的顶梁柱,多年来辛辛苦苦搞工程赚钱养家。当晚正是为了着急收一笔工程款,才让他匆匆忙忙开车出门,连头盔都没有戴。突如其来的噩耗让家里失去了支柱,儿子为了处理父亲的后事辞掉了工作,一家人生活顿时陷入困顿。
一只蚊子带走一条人命
但是归根结底还是开车不注意
这惨痛的教训再次提醒司机:
开车不要打电话、刷微信、捡东西、看导航、选歌、打蚊子……动作看似平常,但一个不留神就会酿成大祸。
延伸阅读:
开车时这些事一定不能做
现代人的生活越来越离不开手机,空闲的时候玩,吃饭的时候玩,开车的时候也玩。作为一个司机,开车的时候做其他无关的事是很危险的,那么到底哪些事儿是不能做的呢?
开车时使用手机
这里说的“使用手机”,不单单是指打电话,还包括刷微博、发微信、看地图等等。开车的时候拿起手机,不仅会让司机分神,视线转移至手机,而且一手握方向盘一手拿着手机的姿势来开车也是极其危险的。看一眼手机上的内容最少需要2秒,这时在不经意之间车已经开出去了至少十几米,如果前方出现什么意外情况,已经躲闪不及了。
与车内朋友聊天
车内载有亲戚朋友时,大家聊天说笑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作为司机,心里一定要把握好那个度,不要过分的交流甚至产生肢体上的接触,以免分心影响自己开车。
边抽烟边开着车
开车抽烟对广大烟民同志来说再平常不过了,烟瘾犯了来一根缓缓,困了累了来一根提提神。虽然很多人并不认为抽烟会影响开车,但是仔细想一下,也确实多多少少会带来一些安全隐患。这主要表现在点烟和弹灰上,两个动作都需要司机单手把握方向盘,并且视线发生转移,分散注意力自然不必多说,跟前面所说的用手机其实是一个道理,只是持续时间的长短不同罢了。
狼吞虎咽吃东西
不少人都有在上班路上解决早饭的习惯,他们觉得开车时吃东西可以节省时间,自己只需要谨慎慢行即可,并且多数司机表示自己不会为了吃东西而靠边停车。其实这样做不仅会有安全隐患,还会危害自己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