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援队队员救助驴友遇难 律师:游客及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8月25日,深圳蓝天救援队两名队员在广东省惠东县白马山救援野外溯溪的24名驴友过程中,遇到山洪后失联。经过搜救,两名队员遗体分别于26日中午和27日中午被找到。
突遇溪水暴涨失联后不幸遇难
24日20时许,深圳蓝天救援队接到驴友求助电话称,24名驴友在惠东县白马山野外溯溪期间,有一名女性驴友于18时前后坠崖受伤,伤势严重并且困在溪谷中无法移动,暴雨和山洪又即将到来,需要紧急救援。
深圳蓝天救援队立即启动山野救援应急响应。队友许挺秀、尹起贺等启动应急响应,自愿前往事发地白马山搜救。
经过深圳蓝天救援队等救援力量连夜冒雨施救,受伤驴友被安全撤离下山,而救援队伍也全力保障其他受困驴友陆续下山,至25日17时许所有被困驴友安全出山。
但是,深圳蓝天救援队的2名队友许挺秀和尹起贺却在掩护最后一批16名受困驴友撤离时,突遇溪水暴涨无法直接下山,为紧急避险而与大部队脱离后失联。
深圳蓝天救援队紧急开展救援。26日中午,蓝天救援搜救队员找到一名失联队友许挺秀,但经法医确认已不幸牺牲。而经过包括深圳蓝天救援队、惠州蓝天救援队、中山蓝天救援队以及当地救援力量近百余人的全力搜救,27日12时26分,另一位队友尹起贺终于被找到,但也不幸遇难。
“你们是最棒的,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记者从深圳蓝天救援队了解到,尹起贺于2013年加入深圳蓝天救援队,生前任救援队督察部副部长,曾参与多次公益救援行动;许挺秀是2017年加入的新队员,生前任队长助理。
深圳蓝天救援队副队长王长福忆述,尹起贺生前是个执着的人,学习能力很强,一旦他想要学习的事情,一定坚持不懈学到会为止,而且也乐于传授给其他人。他还是个严谨又公正的人,做事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不管是谁都不会“给面子”。同时,尹起贺还发挥了自己的IT专业特长,给予救援队许多技术支持。“遇到救援的情况,他基本都是能请假就请假,尽量参与救援。”王长福说,尹起贺常常为了参与救援向公司请假,每年都会参与5到6次救援行动。
“许挺秀是个豪爽的女孩,能力很强。”王长福回忆道,虽然她资历较浅,但是在救援队的行政工作上管理能力很强,在平时的救援训练中,也很积极刻苦。队友王先生也表示,她是个愿意花时间、花精力专心做好一件事的人。对于两位队友的离去,他们都感到十分惋惜和悲痛。
许多网友纷纷留言表示悼念。其中网友“秦贤锋”写道,“向逝去的两位深蓝队友致敬,并以沉痛的哀思缅怀之。你们是最棒的,将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律师:游客及保险公司应承担民事责任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常莎律师介绍,此次事件救援队员与被救人之间形成无因管理的法律关系。
我国民法对无因管理的定义是指未受他人委托,也无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
“由于救援队是公益性质,各个救援队友都是自愿加入救援事业的,所以救援队员对被施救人并无法律上的义务,救援队员与被救人之间形成无因管理的法律关系。”常莎解释。
“此次事件,救援队员与游客之间存在无因管理的法律关系,他们之间形成无因管理之债,因此,游客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常莎认为,根据我国《民法总则》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两名遇难队员均已购买过保险,常律师认为,保险公司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