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和应急部消防救援局 联合部署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日前,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和应急部消防救援局联合印发通知,在全国文物系统部署开展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2017年北京市东城区举行文物古建灭火救援综合应急演练 新华社记者 张晨霖 摄
据介绍,本次排查整治行动从2019年7月开始,将持续到9月中旬,排查范围覆盖具有火灾风险的不可移动文物、各级博物馆和纪念馆等文物收藏单位,重点是古建筑群、传统村落、宗教活动场所、博物馆、文博开放单位和文物保护工程工地等火灾诱因较多的单位和场所。将对文物、博物馆单位电气故障、用火安全、燃香烧纸、危险物品管理、设施设备状况和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火灾隐患和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国家文物局介绍,去年9月,应急管理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联合部署曾开展了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期间,共检查了文博单位7万余家,发现火灾隐患10万余项,已整改9万余项。今年4月,共同提请国务院安委办,对大检查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33家文博单位实施挂牌督办。5月以来,联合对贵州、福建、江西、四川、浙江、山西等省的文物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和文物火灾事故进行了联合督导。
通过对各地上报的文物、博物馆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进行了梳理分析,发现电气故障、违规用火、违规燃香和人为纵火等各类诱发文物火灾事故的因素繁多,其中,电气故障是引发文物火灾的最大诱因。近年来发生的文物火灾事故中,电气故障约占43%,违规用火用电约占17%,人为纵火约占13%,违规燃香约占8%等。
此外,还存在消防基础设施薄弱和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省级以下尤其是低级别的文物单位和基层博物馆,普遍存在消防基础设施薄弱,消防水源缺乏,消防报警和灭火设备不健全,消防器材配置不达标等问题,无法满足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一些文物、博物馆单位应急处置机制不健全,应急人员和装备配置不足,日常演练训练不到位,微型消防站人员应急处置能力低、应急预案流于形式,扑救初起火灾能力不足。
通知要求,各地文物行政部门和消防救援部门要做尽快做好动员部署,大力宣传引导,积极组织指导文物、博物馆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并实施重点检查和督导问效,确保排查整治取得实效,使文物博物馆火灾隐患得到全面整治,火灾防控能力得到全面提升。排查整治期间,国家文物局和应急部消防救援局将适时开展联合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