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城教委:京籍无房租户子女电脑派位入学 须符合时间门槛
京籍无房租户东城入学须满足时间门槛。其中包括租房时间应不晚于2016年5月1日。承租人须在2016年5月至2019年4月期间连续缴纳社保,补缴无效。
作者:曲经纬 陈圣禹 摄
18日,东城区2019年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审核实施细则发布。经审核的承租人适龄子女,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在该区内多校划片安排入学。
东城区教委明确,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应在北京市无房且三年内在北京市应无房屋产权。包括商品房、安置房、保障性住房、直管公房、小产权房、宅基地等任何使用性质的房屋交易、转让记录等,并经北京市住房管理部门核实属实。
今年的审核标准中,出现多项时间门槛。以务工就业审核标准为例,审核申请人一方在东城区务工就业证明须符合4类条件之一,每一类都有时间门槛。如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东城区用人单位且审核申请人在北京市正常连续按月缴纳社保,最近三年连续缴费(2016年5月至2019年4月),社保处于正常缴费状态,补缴无效。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者应为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成立日期(含迁入日期)应不晚于2016年5月1日且经营场所注册地址在东城区(变更出东城区无效)。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应为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成立日期(含迁入日期)应不晚于2016年5月1日且经营场所注册地址在东城区(变更出东城区无效)。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经市场监管机关备案的文件(企业登记档案查询件),文件生效日期(含迁入日期)应不晚于2016年5月1日且经营场所注册地址在东城区(变更出东城区无效)。
东城区教委表示,将建立联合审核工作机制,区联合审核小组依据部门职责和审核标准进行入学资格审核。如有相关单位或个人提供虚假证明,一经查实取消审核申请人审核资格并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