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后如何是好?即便在北京,几十年前也很难回答,比如这几封信
“丧事大操大办才是尽孝”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影响广泛,直到新中国成立后才有所改观。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很多家庭富裕起来,大办丧事之风卷土重来且愈演愈烈,京郊农民每年用于丧葬的费用高达一亿多元!丧事从简立法、宣传,党员干部带头树榜样……在北京,新风尚和旧观念上演了一场“遭遇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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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陋习“死灰复燃”
新中国成立后,在北京火葬逐渐代替了土葬,一些殡葬陋习也随之改变。
1961年清明节时,少先队员到任弼时烈士的墓前过队日。王振民/摄
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很多家庭手头儿的活泛钱多了,大办“白事”也“死灰复燃”。一些人不仅为死者搭灵棚、糊车马,还要叫来吹鼓手热闹一番。
1982年,本报曾接到读者来信反映:10月22日晚上,在蒲黄榆居民区,不知道是哪一家为死去的亲人送葬。他们八个人抬着棺材,还有敲锣的、打鼓的。看热闹的人里三层外三层,把一条不宽的胡同挤得水泄不通。都解放30多年了,还搞这一套,真是太稀奇了。(1982年11月12日《北京日报》2版,《这样办丧事不文明》)
1982年11月12日,《北京日报》2版
1983年,又有斋堂群众来信反映,当地一户张姓人家办丧礼,根据死者的临终嘱咐,举办了一次当地解放30多年来规模最大、形式最隆重的丧葬仪式。
遗体在家停放了5天,大摆回灵席。为丧事奔忙的人不下百人。第4天晚上,还请吹鼓手和戏班,吹吹打打为其唱了堂会。
送葬时,鞭炮齐鸣,锣鼓喧天,家人身穿重孝,随着去送葬的人也都佩戴黑布,光孝布就用了100余尺。
1983年1月28日,《北京日报》2版
8个小伙子抬着棺灵。30多人抬着17个花圈在前边开路,绕行半条街,招来围观的群众足有几百人。在三四百米长的一段街上,还摆了5处祭供桌,每到一处,大队人马就得停下来,等着摆供的人磕完头、烧完纸才能前进,影响很坏。(1983年1月28日《北京日报》2版,《斋堂粮库党支部书记参加大办丧事活动》)
这种大办丧事的风气到上世纪90年代依然没有收敛,甚至还“带旺”了此前已多年不见的“吹鼓手”乐班子。
1992年8月8日本报6版社会纪实《京郊吹鼓手今传》里记录:出东直门往东,十里外有户人家,近两年靠改革开放政策好,做生意发了家。兄弟三人相商,为两年前死去的老娘重办丧事,表表孝心。三兄弟决定:大请宾客,隆隆重重,要热闹三天,吹鼓手的班子一下请来三个。
平谷县有一户办丧事,不但购置了纸人、纸马,请来了秧歌队扭秧歌,而且花费1800多元请来了10个假和尚吹吹打打,“超度亡灵”。
当时,这种丧礼闹剧经常上演。
1995年1月21日,《北京日报》6版
1995年1月16日晚上,在南磨房通往武圣里农贸市场的一条小马路上,前面有人抬着纸马纸车,然后是挑灯的、打幡的、穿孝服的,鼓号声、哭嚎声响成一片。在市区的马路上,这群人缓慢移动,阻碍了交通,汽车笛声不断,围观的群众越聚越多。(1995年1月21日《北京日报》6版,《鼓乐齐鸣扬幡送丧阻碍交通》)
那时,一档丧事,往往要花万元巨款。仅雇吹鼓手和鸣放鞭炮两项,就各占千元以上。一些经济条件不好的家庭,为面子过得去,背上了难还的债务。更为严重的是,攀比之风日盛,浪费也更严重。
1997年1月9日,《北京日报》6版
这种大办丧事的情况在农村地区尤为严重。1996年,市农委的一位领导在郊区县县委书记、县长会上介绍:据统计,近几年京郊区县农民每年用于丧葬的费用高达一亿多元!他疾呼,丧事大操大办之风已到了非刹不可的地步!(1997年1月9日《北京日报》6版,《死灰何以又复燃》)
2
新旧观念“遭遇战”
不断的群众来信揭示的其实是当时社会上对于丧事如何办的新旧观念的冲突和交锋。
当时,为了抓精神文明建设,北京很多乡镇成立了移风易俗理事会、婚丧嫁娶管理委员会,推动丧事新办成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
2010年3月27日,八宝山人民公墓迎来清明节祭扫高峰,祭扫的人虽然很多,但秩序井然。
1994年12月28日本报1版《移来新风驻台湖》报道,当时的通县台湖乡开展的人生观系列教育活动,正赶上田家府村党支部书记白忠山的父亲去世。凭一个党员干部的觉悟,白忠山提出丧事从简。
“什么?!”同族长辈们没等他说完,就把他的话顶回去了:“你能当村里的家,可当不了我们家族的家。”
新的人生观、价值观与世俗旧观念打了个“遭遇战”,双方展开了面对面的较量。乡党委支持鼓励白忠山:移风易俗,党员看支委,支委看书记,而群众看全体党员干部。只要书记冲锋在前,就没有攻不破的堡垒。
白忠山有了主心骨,回村即宣布:这次办丧事,一不设帐桌,二不请吹鼓手,三不收份礼,参加人员仅限于直系亲属。
这不啻于一下子捅了旧风俗的马蜂窝。
有的跳着脚骂,有的“弯弯绕”来找白忠山“做工作”,着实吵闹了一阵子。接着,转入了冷战:饭菜热了一遍又一遍,“直系”们就是请不上桌;其他亲朋好友们不相信真会把他们拒之门外,手里都攥着份子钱,等待乘虚而入。
僵持,伴着怨忿和沉默。
“活着不孝,死了瞎胡闹!”冷不丁地白忠山喊出这样一句话。
“这是在说谁?”大伙愣住了,品味着话的含意。白忠山稳住自己的情绪,跟大伙儿推心置腹讲明一个道理:庄稼人最讲实在,有钱,不应在老人百年之后搞形式铺张浪费,而应在老人生前多孝顺。
一番入情入理的话,大伙嘴上虽没表示赞同,心里却都服气了。
1994年12月28日,《北京日报》1版
然而,铲除陈腐旧观念,非一日之功。乡党委决定:党员干部办红白喜事一律要经过申报批准。村里谁家有婚丧嫁娶之事,各村的书记、支委们不请自到。干什么去呢?去宣传,去做工作,让群众不大操大办。
一位书记的本家叔叔办丧事要架起高音喇叭闹一番,就是被不请自到的书记及时制止住的。在几个月的时间里,田家府村的30多起婚丧之事,竟没有一起大操大办的。
在大搞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中,朝阳、延庆、平谷等区县也各有高招,广泛宣传婚丧简办的好处。
2008年清明节期间,市民在八宝山人民公墓采用献鲜花、塑料花和描碑等方式文明祭扫,寄托对亲人的哀思。吴镝/摄
新风气渐浓,在殡葬活动中,采取送花圈、戴黑纱、向遗体告别等文明方式的越来越多,披麻戴孝、吹吹打打、大摆酒席的逐渐减少。
3
殡葬立法开全国先河
除了扭转观念,北京还出台了专门的殡葬管理法规,完善本市殡葬管理制度,为治理、整顿殡葬活动中的一些不良现象和进行殡葬习俗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
1996年,《北京市殡葬管理暂行条例》出台。这是本市第一部关于殡葬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同时在全国也开创了通过人大立法的形式确定地方性殡葬法规的先河。
它的制定实施使北京的殡葬管理工作在依法管理上翻开了新的一页,标志着本市的殡葬管理工作完成了由单纯的行政管理向依法管理的转变。(1996年10月16日《北京日报》8版,《法规介入了殡葬管理》)
1996年10月16日,《北京日报》8版
条例针对丧葬陋习、滥建公墓、兴建豪华墓穴、封建迷信活动、丧葬用品生产销售网点管理混乱、殡仪服务活动管理混乱等问题,都做出了具体规定。
2006年清明节,执法人员查处丧葬迷信用品。饶强/摄
例如条例明确,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经营冥票和纸人、纸马等丧葬迷信用品。违反者,由民政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丧葬迷信用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可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1996年8月11日《北京日报》2版,《北京市殡葬管理暂行条例》)
4
个性追思寄托亲情
放在时间的长河里看这场交锋,谁胜谁负,一目了然。
进入新世纪后,丧事简办已蔚然成风。但简朴却不代表简单、潦草,各种个性追思方式不断涌现,这是家人对逝者最好的悼念。
2011年清明节,东城区北新桥街道板桥社区设立了公祭堂,居民们和小学生们一起折千纸鹤,搭配小饰品做成精美的工艺挂饰品,再把已故亲人的照片镶嵌其中,写上最想说的话,寄托哀思。江峻/摄
2002年,大兴区采育镇的农民摒弃传统习俗,出殡前选择逝者生前喜爱的电影播放,以此寄托哀思。
西三村一户人家老人去世,按照当地风俗,后人应该请来吹鼓手,大办三天,以示孝顺,才不会被别人说闲话。不过,这户人家并没有这么做,他们找到镇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放两场老人生前喜爱看的电影——《打击侵略者》和《地道战》。
2003年4月8日,《北京日报》7版
没想到,这种新鲜的形式令全村老少刮目相看,一下子来了三四百人,大家都说这是对死者最好的悼念。而且,放一场电影只需100元,这种方式得到了镇上大多数村民的认可,后来,又有5户人家采纳。(2003年4月8日《北京日报》7版,《大兴农民丧事新办 出殡前放电影》)
2011年4月2日,《北京日报》10版
2011年,在八宝山殡仪馆,上演了这样一场感人的告别仪式。在硕大的LED电子显示屏上,呈现出一张张老人生前面带微笑的照片。几位子女逐一回忆父亲生前的故事。应老人的要求,老伴儿代表他交上了最后一笔党费:1000元整。(2011年4月2日《北京日报》10版,《个性化告别仪式 交出最后一笔党费》)
2016年清明节,金鱼池西区居民将写有祭奠文字及对未来生活美好祝愿的风铃挂上松树枝头,以特殊的方式追思逝去的亲人。 孙戉/摄
还有很多市民在送别逝去的亲人时,放弃哀乐,播放逝者生前喜爱的音乐。
一位曾是游击队员的老兵去世,家属遵照老人的叮嘱,选择了《游击队之歌》作为告别仪式的背景音乐;一位军人的告别仪式,选择了起床号、熄灯号,以及《军港之夜》等曲子。
2015年4月2日,《北京日报》5版
作为终点,死亡是生命的最后一部分。温暖的回忆、温情的告别,是对逝者的悼念,更是对生者的安慰。这种平和的分别,并不妨碍激发对生命的热爱,某种意义上是对生命规律的一种尊重。(2015年4月2日《北京日报》5版,《告别逝者 哀而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