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熟!前任的哥持刀抢劫现任的哥,钱都不够打车费
出租司机深夜在北洼路遭遇持刀抢劫而受伤,北京海淀警方快速破案抓获劫匪。今天本报记者获悉,劫匪张某也曾是出租司机,近期债务缠身而行抢,第一次只抢到300余元,遂又频频打车欲再抢,均因与司机交流投机而结账下车。目前,张某因涉嫌抢劫罪已被刑拘。
“我在北洼路被一名持刀男子打劫,双手受伤,300元现金被抢!持刀男子抢劫后已下车逃窜。”3月9日零时35分左右,遭抢劫的出租司机向海淀警方报案。
海淀警方迅速启动联动响应机制。分局指挥处一面由指挥大厅的视频值守人员及时调取案发地周边探头,通过监控寻找可用线索;一面迅速将案件转递至分局刑侦支队,由刑警对案件进一步侦查。
分析视频线索后,指挥处视频警务科第一时间锁定报案出租车所在位置,并获取了嫌疑人下车离开时的体貌特征。与此同时,侦办案件的民警不断通过视频巡控扩大搜索范围。追踪嫌疑人踪迹的过程中,民警发现嫌疑人在厂洼东一街换乘了另一辆出租车,之后又多次换乘不同出租车,并沿西三环、西四环多次折返。
经过摸排,办案民警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大致活动轨迹,又对其乘坐的出租车司机进行了调查走访。进一步掌握嫌疑人详细的体貌特征后,民警对已掌握信息进行比对,很快筛查出嫌疑人的详细身份信息。
办案民警发现:嫌疑人对抢劫出租司机和选择下手目标应该是预谋已久的。因为民警通过对嫌疑人名下的一辆机动车调查时,发现嫌疑人在案发前曾驾车前往六里桥长途车站附近出租车聚集点。民警推测,嫌疑人应该是在踩点并寻找作案目标。
3月11日,掌握嫌疑人居住在位于房山韩村河附近后,民警在嫌疑人可能出现地点附近蹲守,成功将嫌疑人张某抓获。
据嫌疑人张某称,他也曾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对出租车运营及司机随身携带的财物状况比较熟悉。由于近期债务缠身,他心生歹念,在第一辆车上只抢到300余元现金后,心有不甘。于是,他多次打车准备实施抢劫。但上车后,他和司机交流投机,不忍实施抢劫,四次换乘均未得手并结账下车。
海淀警方提醒大家,人生少如意,善恶一念间,切莫因一时冲动铤而走险,否则追悔莫及。同时,民警提醒广大出租车司机,夜间运营应提高防范意识,注意甄别可疑乘客。遇到不法侵害时,切不可贸然抵抗,在保证人身安全情况下,应记住嫌疑人体貌特征和逃跑路线,并第一时间选择报警。(海淀警方供图)
男子深夜持刀抢劫出租车司机,被判刑并处罚金
此前也发生过出租车司机深夜载客,却被乘客持刀抢劫的案件。近日,广西浦北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抢劫案,被告人李某某犯抢劫罪、盗窃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8年5月22日23时许,被告人李某某在广西浦北县县城搭乘被害人林某某驾驶的出租车,前往浦北县龙门镇,次日凌晨零时30分到达该镇学塘村委会黄茅塘村附近的禾塘时,李某某心生歹意,下车胁迫林某某交出钱和手机,劫取了林某某的一部红米4手机后逃离现场。凌晨5时许,被告人李某某通过劫取手机的电话卡破解了该手机绑定的支付宝和微信密码,将该手机账户支付宝和微信内的现金7600元转至被告人李某某的账户,并用于网络彩票赌博和还债。经鉴定,被抢的红米4手机价值344元。
浦北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胁迫的方式抢劫他人财物和以破解密码的方法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抢劫罪和盗窃罪。被告人李某某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数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应当实行数罪并罚。被告人李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案发后被告人近亲属代其赔偿了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