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将探索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
“市场监管部门鼓励引导大型商场、超市,特别是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建立赔偿先付制度,指导具备条件的地区探索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回应消费者关切。”今天,由中国消费者报社、中国消费网主办,主题为“放心消费,信用护航”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上,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副司长白京华表示,将发挥信用评价对经营者的激励约束作用,进一步畅通消费者的投诉举报通道。
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副司长白京华
规范经营者信用缺失
会上发布的一份《2018年度消费维权信用状况分析报告》显示,质量不合格和假冒伪劣是电商领域最突出的两大问题。白京华表示,近年来消费领域的假冒伪劣、虚假夸大宣传、霸王条款、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仍然时有发生,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接受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总量整体仍然较大,商品和服务投诉较为集中的领域重点在广告、质量、合同、售后服务等方面。今年,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创新信用监管、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等多种手段,推动建立健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督促电商经营者及电商平台落实责任,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和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市场监管部门将鼓励引导大型商场、超市,特别是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建立赔偿先付制度。督促经营者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和诉求,回应消费者关切。指导具备条件的地区探索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提升消费体验。
“经营者仍存在信用缺失状况,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消费者满意度和消费信心”,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杨红灿也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将以电商平台整治为重点,集中开展假冒伪劣、虚假宣传、假海淘、涉嫌垄断等专项治理;围绕媒体曝光的虚假认证乱象,集中开展虚假认证、买证卖证、乱收费等认证领域专项治理;严厉打击非法收集出售个人的信息行为。“让老百姓买得更加放心,用得更加放心,吃得更加放心。”
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杨红灿
会上同时透露,预计今年12月底前,原工商12315、质检12365、食药12331、价监12358、知识产权12330等5条投诉举报热线统一整合到全国12315平台,建设12315行政执法体系,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统一使用全国12315平台,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线上线下同一个标准严格监管
“‘微商’不受《电商法》约束是误读,应加强对违法经营者的惩处力度,线上线下用同一个标准严格监管。”针对目前的网络监管,北京市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邱宝昌发言说,随着消费模式的更新变化,消费市场特别是网络市场出现了一系列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加了监管治理的难度。我国《电子商务法》今年正式实施,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包括微商在内的电商都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目前在微商当中有一些经营者不是企业的法人,很多人认为微商不受电商法约束,这是‘误读’”。
邱宝昌在会上发言
邱宝昌建议,尽快出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加强《电子商务法》等法律的配套性法规的制定,弥补制度漏洞,形成制度高压。重点强化对用户数据信息保护、经营者先行赔付、人身安全保障、互联网广告等领域的探索和规范,对于消费市场出现的有损消费者权益的新情况,及时出台相应的法律规章。同时,要加大对违法经营行为的惩处力度,线上线下用同一个标准,严格监管,严厉惩罚。
此外,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坑蒙拐骗、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整治、坚决拉黑,让失信者寸步难行。例如可以探索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公示系统、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查询系统等系统连接打通,构建一个多方接入、实时高效的信用系统。
来源:北京晚报 杨滨 郝军 摄
编辑:tf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