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中签小客车指标后突然离世,儿子要求继承 法官这样解释
2019-03-06 11:29
北京晚报
TF017
顾女士摇上北京市小客车指标,但还没购买小客车,就去世了,其子近日起诉要求继承该小客车指标。今天本报记者从海淀法院了解到,经法官释法,顾女士的儿子自愿撤诉了。
资料图:北京小客车摇号
顾女士的儿子小王称,他母亲于前年4月中签北京市小客车指标摇号,不料同年5月突发脑淤血去世。顾女士的其他遗产均已处理完毕,只有小客车指标未能处理,现在他请求法院判决该小客车指标由他来继承。
此案被告是小王的父亲王先生。王先生也称儿子所述属实,同意该小客车指标由儿子继承,归儿子小王所有。
但在庭审过程中,法官依法向原告小王释明了现有的法律法规。在尚未购买机动车的情况下,机动车号牌无依附的标的,没有转化为具体的财产,不能属于个人财产,不能要求继承。最终,小王自愿撤回了起诉。
法官解释,小客车指标是行政机关向申请人发放机动车号牌的一种行为,行政机关审核申请人的申请后,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小客车指标本质上是一种行政许可。虽然机动车属于公民的财产,但是机动车号牌在尚无机动车的情况下,无独立存在的空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机动车登记申请后,对机动车进行审查并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由此可见,机动车号牌也就是小客车指标本质上属于行政许可,是一种行政行为。
另据我国《继承法》第2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林木、牲畜和家禽、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法官提醒大家,在尚未购买机动车的情况下,机动车号牌无依附的标的,没有转化为具体的财产,不能属于个人财产,因此不能要求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