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酒驾造成事故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期间忘教训,顶风违纪再被查
“我怀着愧疚的心情向组织写下这份检讨书,我一定要记住这个沉痛的教训,在今后的生活中,我要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廉洁自律观念,确保不再违反党纪党规。”
“我一定要记住这个沉痛的教训,今后一定加强学习,特别是反腐倡廉方面文件和政策的学习,以此为鉴,加强廉洁自律,确保不再发生同样的错误,违反党纪党规。”
两段内容相似的书面检讨,均出自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社保局原副局长覃许峰之手,只是书写的时间不同。相似书面检讨的另一面,是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未能从内心深处真正醒悟,不收敛、不收手的事实。
2016年6月25日,担任河池市环江县社保局副局长的覃许峰因酒驾造成交通事故。2017年3月16日,环江县纪检监察机关对覃许峰危险驾驶案立案审查调查,2017年5月25日,覃许峰受到撤销环江县社保局党支部宣传委员党内职务处分,影响期至2019年5月23日;同年6月22日,覃许峰受到撤销环江县社保局副局长职务处分。影响期至2019年6月22日。
然而,覃许峰之后的所作所为,却与曾做出过的检讨、与对组织的承诺背道而驰。
2017年4月12日,覃许峰因酒驾问题接受组织调查时,组织曾询问他还有没有什么其他违纪问题需要交代。那时,他并没有向组织坦白自己于2013年及2014年春节期间收受礼金4000元的违纪事实。
更为严重的是,在受处分期间,覃许峰仍然心存侥幸,忘记自己“确保不再违反纪律”的承诺。2018年春节,覃许峰在环江县朝阳煤业有限公司以“兄弟情义”为名的“围猎”下,把受到处分的教训抛到九霄云外,再次脚踩红线、触碰雷区,收受了朝阳煤业有限公司的5000元红包。
2018年3月,河池市纪委监委、环江县纪委监委在专项检查中,联查快办了环江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的系列案件,再次发现覃许峰违纪问题线索。随着调查的深入,覃许峰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也水落石出。2019年1月14日,覃许峰因违反廉洁纪律接受组织审查,写下了自己的第二份书面检查。
“覃许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因酒驾造成交通事故,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后,不但不如实向组织交代之前存在的问题,更未能吸取深刻教训,在处分影响期内依然顶风违纪,在春节、中秋节期间收受企业给予的红包,应从重处分。”调查组认为。
2019年1月,覃许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