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化大潮席卷全球!亚洲杯冠军卡塔尔是典型受益者
“归化”,英文为naturalized,是指某个人在出生国籍以外,自愿、主动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行为。一般是居住在国外的人,依据所居国的法律规定取得新国籍。在国际体坛,国籍是一个运动员代表本国参加国际比赛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近年来,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深,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越来越多,一大批归化运动员开始活跃在世界体坛的各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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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化选手的最大益处是可以迅速提高归化目标国在相应项目上的竞技水平,能让一名无缘跻身国际大赛的球员成就理想,能让一支平庸的队伍实力迅速大增。
放眼国际体坛,归化选手比比皆是。刚刚在亚洲杯捧起冠军的卡塔尔队,再次让世界看到了他们归化政策的甜头。出生于苏丹的22岁归化球员阿里荣膺本届亚洲杯最佳射手和最佳球员。在本届亚洲杯上,24支参赛球队中,拥有归化球员的有17支之多!而在去年举行的俄罗斯世界杯上,32支参赛队伍中有多达22支球队有82名非本国出生的归化球员。在篮球领域,近年来的归化风潮更是一股“颠覆”传统强弱格局的主要力量。
在去年举行的雅加达亚运会中,中国队在一些项目中受到了一股“特殊力量”的冲击,在田径项目上排名第二的巴林队收获12枚金牌,与中国队持平。在巴林收获的25枚奖牌中,无不例外都是由从非洲归化的运动员获得。前韩国短道选手安贤洙在入籍俄罗斯后,在索契冬奥会上获得奥运三金;平昌冬奥会韩国男子冰球队突然崛起,又是靠着从加拿大归化的6名球员……
在国际奥林匹克大家庭中,《奥林匹克宪章》对参加奥运会的运动员国籍作出了明确规定。
《奥林匹克宪章》第41条(运动员的国籍)规定,参加奥林匹克运动会的任何运动员,都必须是选拔参赛国家奥委会所在国的公民;涉及如何确定运动员在奥林匹克运动会中所代表国家的一切争端,皆由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裁决。
该条规则还有多条附则,对不同的情况进行了进一步细分,其主要精神为:拥有多重国籍的运动员可以选择且只能代表其中一个国家参赛;该运动员在奥林匹克运动会、洲或地区运动会或在获得有关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承认的世界锦标赛或地区锦标赛中,已代表过一个国家后,就不得再代表另一国家参赛。
不过,该细则也规定,如上述运动员确实需改变国籍,以代表新的国家参加奥运会等世界大赛,他必须在改变国籍或取得新国籍3年后,方可代表新的国家参加奥林匹克运动会。然而这一看似严格的期限,在取得有关国家奥委会和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同意以及得到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批准后,事实上是可以缩短时限甚至取消的。由此可见,奥运会在对于归化运动员的问题上,持比较宽容的态度。
《奥林匹克宪章》有关国籍问题的规定,只适用于参加奥运会的运动员。对于由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主办的比赛而言,运动员的参赛国籍问题,通常根据各有关单项体育联合会的内部规则来确定。譬如影响广泛的足球和篮球,在对待归化运动员的问题上就更为开明,这也使得在足球和篮球领域,归化球员已不再是“体育弱国”的专利,而成为了一种普遍现象。在体育全球化发展的今天,如何有效管理归化运动员,协调国际体育关系,对各国体育部门和各大洲的奥运理事会都是一个课题。
在我国,归化足球运动员的话题由来已久,但一直未有定案,2015年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足协一直在和相关部委沟通“归化”问题,其中主要涉及到我国国籍政策不允许双重国籍,一旦归化外援,申请入籍的人必须放弃其原有国籍。2016年里皮担任中国国家足球队主教练,再次提出了“归化外援”的想法,目前来看这也是提高中国足球实力最好“捷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