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叫停“著名商标”评选,政府公信力岂能为企业背书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茅在接受采访时表示,2019年政府将取消一切评名牌、评著名商标的行为。采访视频一播出,立马冲上热搜,评论区里一片点赞。风靡多年的“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此番告别为何无人怀念,反倒一片叫好?
图片:李嘉
“著名商标”“驰名品牌”“免检产品”……这些“金字招牌”的诞生有着具体的时代背景。1991年,首批“中国驰名商标”获评,并在人民大会堂进行了颁奖。其中不少品牌直到今天依旧如雷贯耳:茅台、五粮液、青岛啤酒、海尔……在那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仍在摸索的年代,这批“官方认证”的产品,无疑能够帮助消费者建立起对于产品质量和品牌的认知。同时在另一方面,“驰名商标”也是有形的榜样,能够为所有企业树立学习的方向,鼓励大家都来争创一流。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以政府公信力为产品质量做担保的行为,弊端也逐渐显现出来。在首批国家“驰名商标”出炉后,很多地方政府也搞出了一大批类似的“著名商标”评选。种类多样、花式繁多,令人目不暇接的同时,也给权力寻租、钱证交易提供了的空间。评选的不透明无法保证公平公正,监管的不健全无法建立正常的退出机制,个别地方盛行的保护主义,更是让一些质量堪忧的商品有了“官方背书”。
市场经济发展到了今天,在法理层面上,地方政府评定“著名商标”的做法已经与现有的《商标法》严重抵触。《商标法》规定:禁止“驰名商标”被用在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用于广告宣传、展览及其他商业活动中。作为“驰名商标”的衍生物,各地的“著名商标”应当符合上位法规定。但很显然,《商标法》的限制性条款并没有得到很好贯彻,大量商品依然把“著名商标”作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放在广告最醒目的位置大力宣传。
这样的漏洞,导致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产品质量问题,几乎都与“政府认证”有关。譬如,沸沸扬扬的西安地铁三号线使用劣质电缆事件,涉事的奥凯电缆公司就是“陕西著名商标”;譬如,丑闻缠身的内蒙古鸿茅药酒,却长年戴着“驰名商标”的帽子不动如山。种种教训表明,政府取消一切评名牌、评著名商标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
公信力是政府最宝贵的资源之一,不能轻易拿出来分享。在市场竞争中,政府应当做好裁判员,及时把那些犯规的揪出来,至于商标的好坏,老百姓自有口碑,自会用脚投票。当前,各级政府都在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性垄断行为,“驰名”“著名”等等名头退出历史舞台,是时候了。
来源:长安观察
撰文:鲍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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