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母杀害残疾儿子获刑10年,犯罪动机让人大吃一惊……
南宁上林县一名七旬妇女谭某桃将30多岁、患有小儿麻痹症的儿子莫某贤推入河中,致儿子溺水身亡。近日,上林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谭某桃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谭某桃的三儿子莫某贤自幼患有小儿麻痹症,多年来均由谭某桃照顾。2017年10月,谭某桃因怀疑莫某贤偷了其110元现金,遂向莫某贤质问,在遭到莫某贤的否认后,谭某桃对亲生儿子动了杀机。谭某桃把莫某贤从家中拖拉至一座桥上,并将莫某贤推下河,看着莫某贤在河里挣扎未施救,最终莫某贤沉入河中溺水身亡。案发后,谭某桃于2017年12月被逮捕。
上林县检察院认为谭某桃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向上林县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法院庭审中,被告人谭某桃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感后悔,当庭认罪悔罪。
经法院审理认为,谭某桃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谭某桃明知他人报警留在案发现场等待警方,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谭某桃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依法判处谭某桃有期徒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