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布举报假币犯罪奖励办法 协助现场收缴假币最高奖10万
为调动群众举报假币犯罪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大打击假币犯罪活动力度,北京市举报假币犯罪奖励办法正式公布。本市对伪造货币,变造货币,出售、购买、运输假币,持有、使用假币,走私假币等假币犯罪的举报有功人员,以奖金形式进行奖励,举报者最高可获5万元,协助现场收缴假币的最高获10万奖励。
图片:李嘉
据悉,凡向北京市公安机关举报北京市境内假币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并对案件侦查工作起到一定作用的,为举报有功人员。
对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捣毁伪造、加工人民币印制窝点,现场查获印刷假币的机器设备、制造假币版样、模具、油墨、纸张(包括印有安全线的纸张)、坯饼等原材料,且该案件符合破案条件的,对举报有功人员最高奖励5万元。
在此基础上,现场收缴假币的,按以下标准奖励:收缴假币面额总计1000万元以上的,或假硬币50万枚以上的,奖励金额为8万元至10万元;收缴假币面额总计5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或假硬币30万枚至50万枚的,奖励金额为6万元至8万元;收缴假币面额总计10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或假硬币10万枚至30万枚的,奖励金额为4万元至6万元;收缴假币面额总计50万元以上、不足100万元的,或假硬币5枚万至10万枚的,奖励金额为2万元至4万元;收缴假币面额总计不足50万元的,或假硬币不足5万枚的,最高奖励2万元。
对查获出售、购买、运输、持有、使用、走私假币并抓获主要涉案人员的,同样有奖励。具体来说,收缴假币面额总计1000万元以上的,奖励金额为8万元至10万元;收缴假币面额总计5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奖励金额为6万元至8万元;收缴假币面额总计10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奖励金额为4万元至6万元;收缴假币面额总计50万元以上、不足100万元的,奖励金额为3万元至4万元;收缴假币面额总计10万元以上、不足50万元的,奖励金额为5000元至3万元;收缴假币面额总计不足10万元的,最高奖励5000元。
此外,对捣毁假币再加工、变造币、打印或复印窝点,现场查获伪造假币的设备、假币版样、油墨、纸张,并抓获主要涉案人员的,奖励2万元。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重大假币案件的在逃主要犯罪嫌疑人的,对举报有功人员奖励5000元至2万元。
办法中明确,两人以上分别举报同一起案件的,根据举报时间先后和在案件侦查工作中所起作用,由公安机关在上述奖励金额内分配奖金。举报时该案件公安机关正在侦查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的情况在案件侦查工作中所起作用,按照本办法相应奖励标准对举报有功人员酌情予以奖励。
举报人可通过三种途径及方式举报,一是通过拨打电话“110”举报;二是通过“平安北京”微博私信功能和向“平安北京”微信公众号发送信息进行举报;三是到公安机关实地举报。
对于决定予以奖励的,由公安机关在破案后的60日内完成奖励申报和发放工作;匿名举报且无法联系举报人的,不予奖励。
奖励办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来源:北京日报
记者:任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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