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男子求复婚不成冒名约前妻男友 持菜刀砍人被判刑
2018-12-17 19:07
北京晚报
TF011
周某用前妻的手机发送消息,约前妻的现任男友见面,之后持菜刀埋伏,当对方依约而来时,暴起伤人,致对方重伤二级。记者今天从密云法院了解到,由于周某自首、赔偿并获得谅解,他被处以有期徒刑1年8个月。
案件中关键人物李女士说,本案被告人周某是她的前夫,在离婚之后,周某有一次去她租住的房屋,正好碰到她和男友王某在一起。自此,周某开始纠缠她,希望能够复婚。
去年12月中旬,在周某家中,周某和李女士发生争吵,李女士出门时将手机落在了周某处,等到发现,返回取手机时,周某将门反锁,李女士自行离开,手机的事儿本来可以不了了之,但没想到,周某于次日翻看李女士的手机,看到王某给李女士发来的消息,愤恨顿起。
他冒充前妻约王某至密云区某小区见面。王某收到信息后依约前来,按响门铃,只见门被打开一条小缝,王某走进门,忽然,身后的门被砰地关上,紧接着,躲在门后的周某冲了出来,手里拿着把菜刀,狂砍王某头部,一边砍,一边打。王某抱着头不住求饶,幸运的是,最后终得脱身。他跑到楼下,找到保安,报了警。此时,周某在房间里也自行报警,并坐等警察到来。
王某主要是手部受伤,但伤情严重,失去大部分功能,被鉴定为重伤二级。公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将被告人周某诉至法院。
密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调解,被告人与被害人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周某一次性赔偿被害人王某人民币30万元,钱款已经交付,被害人王某也提交了谅解书。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周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他存在自首、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等情节,依法可以对他减轻处罚。依据周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他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