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贝莜面村诉巨鹿县马启驰餐厅侵权,索赔45万
2018-12-07 15:38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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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被告擅自在其经营的快餐店大量使用“西贝”注册商标,并以巨鹿县马启驰餐厅的名义入驻美团网,侵犯了自己的注册商标权,西贝莜面村经营商内蒙古西贝餐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起诉要求巨鹿县马启驰餐厅、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停止侵犯,并赔偿损失45万元。今天本报记者获悉,北京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资料图:西贝莜面村内景 阎彤摄
内蒙古西贝餐饮诉称,其迄今已有29年的发展历程,在全国约有200家门店,市场分布于北京、上海、广州、天津等全国各大城市。西贝餐饮拥有“西贝”、“西贝莜面村”等注册商标。其中,2013年12月2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对“西贝”商标作出了驰名商标的认定。
然而经该餐厅调查发现,巨鹿县马启驰餐厅未经商标权利人合法授权,经营“西贝小镇”餐饮店,擅自在其经营的快餐店使用与“西贝” 相同的注册商标。并且,巨鹿县马启驰餐厅在门店外墙的显著位置,突出了“西贝小镇”字样。
由此内蒙古西贝餐饮认为,巨鹿县马启驰餐厅主要经营餐饮,与涉案西贝商标的核准类别基本一致,商标使用在相同的服务上,容易使消费者混淆了商品、服务的来源。被告的行为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与不正当性。
目前,海淀法院正在对此案进一步审理。
来源:北京晚报 林靖
编辑:付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