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羽绒服内侧缝口袋走私羚羊角价值24万元 被判有期徒刑3年
女子马某经常出国“背货”,带货回国后赚取差价。今年1月8日,在机场通关入境时,马某在羽绒服内侧自行缝制的口袋内,藏了12件野生高鼻羚羊角制品,价值24万元。今天上午,因涉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马某在北京四中院受审,法院经审理做出一审宣判,判决被告人马某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5000元。
羽绒服内藏12根羚羊角
马某今年45岁,辽宁人,初中文化。据悉,马某的职业是出国“背货”,带货回国赚钱差价。
检方在今天庭审中出具的证据显示,马某自2017年至案发,出境记录达40多次,最频繁时一个月往返莫斯科4次,“我的家庭比较困难,想通过‘带货’赚点钱,给孩子上学用,都是我单干,每次能赚个千八百块钱。”马某说。“我承认起诉书指控我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
检方指控,2018年1月8日凌晨,马某乘莫斯科至北京的SU200次航班抵达首都国际机场T2航站楼。下飞机后,马某将羽绒服放在行李车上,同其他乘客一起走入无申报通道准备通关。过检时,海关关员发现马某携带的羽绒服中有些异样,检查后发现,羽绒服内侧自行缝制的口袋中装着用黑色塑料袋及胶带精心包裹的12件羊角制品。
“羚羊角带回国做药用”
“羚羊角是在莫斯科旧物市场买的,在当地是自由买卖的,我花了六七百块人民币,我心脏和胃不好,准备带回国做药材用,黑色塑料袋是商家给我包装的。”马某在庭上面对检方的讯问说,“羽绒服缝的口袋是装护照和现金的,在飞机上时,羚羊角装在了行李箱,下飞机后,我装到羽绒服口袋里。”
因怀疑其为濒危动物制品,海关关员当场将12件羊角制品予以扣押。因未对物品定性,遂暂时让马某离开。
经过鉴定及检验,马某携带的12件羊角制品均来源于野生高鼻羚羊,属于濒危动物制品,是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一级的保护动物,涉案羚羊角制品共价值人民币24万元。2018年4月11日,海关通知马某到北京海关缉私局接受讯问,马某随即自行前往侦查机关接受调查,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
2018年8月,市检四分院向北京四中院提起公诉,指控马某涉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同时因马某在传唤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建议法院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我以为就几百块钱的东西,顶多罚点款,扣货物,没想到后果会这样严重。”马某在庭审辩论时称,自己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不懂要走申报通道。在最后陈述阶段,马某说,“我家里连年干旱,找不到好的挣钱的渠道,希望法庭体谅我家中有老人孩子,能从轻处罚。”
15分钟的休庭之后,北京四中院一审宣判,判决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