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服务京津冀协同标准8月起实施 机构评级三地互认
2018-07-20 18:01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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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近日公布,并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正式纳入国家立法。昨天,京津冀三地人力社保部门召开会议,共同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贯彻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三地标准包括《人力资源服务规范》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两部分,其中《人力资源服务规范》由通则和11项业务规范组成,规定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服务业务的一般要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建立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服务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对影响人力资源服务质量的主要因素进行了规范。
人力资源服务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实施范围分别为在三地行政区域内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及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标准实施后,三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通过一系列量化指标打分评级,被赋予A至5A的等级。京津冀三地分别组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对本区域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等级评定。今后,求职者可以凭借星级来选择适合自己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提高等级评定工作效率,京津冀三地还将开发建设等级评定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填报、汇总、审核、统计分析和评查打分等环节“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真正做到等级评定工作全流程信息化,让服务机构少跑腿、信息多跑路。
京津冀三地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评定等级互认,三地互相支持开展等级评定工作。同时将大力总结推广京津冀三地服务机构在执行标准中的先进经验,交流工作方法,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共同提高,为三地就业创业和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