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男子售“假茅台”当庭受审:每箱800元成本每瓶近千元倒卖
2018-06-14 10:23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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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4日讯,以每箱800元专门从网上购进低价“假茅台”酒,卖到消费者手中则变成了每瓶近千元。男子张某昨天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山后法庭受审,被当庭指控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海法摄
公诉人在当庭指控中提到,被告人张某自2013年到北京开始做白酒生意,销售茅台系列礼品酒,生意一直不好。其间,他认识同样在北京销售白酒的老乡雷某。雷某告诉他,销售假茅台很赚钱,让他寻找假茅台酒货源,雷某可以收购后找买家。于是,张某开始与雷某做起了倒卖假茅台酒的生意。
去年4月在雷某约购下,张某从网上专门销售假茅台的QQ群上联系到何某,多次向何某约购假茅台酒。何某通过从旧的烟酒回收站购买了带有茅台商标的瓶子、盒子、盖子等整套包装,之后从超市购买了银春牌酱香型白酒灌入,自行包装成假的茅台牌飞天53度白酒,以每箱800元的价格,出售给张某76箱。张某则以每箱1400的价格卖给雷某。
雷某让张某直接将酒送给客户王总。张某便分两次将上述假酒送给王总。其间,王总发现上述白酒有问题,将酒送到茅台大厦鉴定,确定这些是假酒之后,在张某第二次送酒时将他扣留,并让张某将雷某、何某一并约来对质。
在对质中,张某才知道雷某是以每瓶近千元的价格销售给王总的,并承诺“假一赔十”。之后,雷某、张某、何某承认销售假酒的事实,并想跟王总私了。但王总经过咨询,得知此事涉及刑事犯罪,不宜私了,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将张某、何某(另案处理)抓获,雷某在逃。
根据客户王总的陈述,以前从雷某那里购买过茅台酒,并未发现有什么问题。但这次购进的白酒,朋友喝了之后感觉不对劲,就拿去做鉴定,才发现买的竟是假酒。 在
法庭上,听完公诉人指控的事实和罪名,被告人张某表示认罪。最后法官宣布休庭,此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