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当哈佛研究员” 高晓松诉微博主造谣
2018年3月3日讯,因认为对方发布的文章侵犯其名誉,给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高晓松日前以名誉权纠纷为由,分别将深圳市葵州虫害防治服务有限公司、新浪微博、百度公司诉至法院,分别要求被告“凤凰欧洲”、新浪微博、百度立即停止侵权,提供侵权用户信息,赔礼道歉,并分别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支出费用等共计40.5万元,三案总计121.5万元。本报记者从海淀法院获悉,此三案已被受理。
高晓松 新华社图
高晓松诉称,2018年2月8日,深圳市葵州虫害防治服务有限公司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凤凰欧洲”上发布题为《矮大紧洗黑录:高晓松买哈佛大学身份骗粉?》的文章。2月8日,新浪微博注册的用户“凤凰卫视欧洲台”官方微博利用其新浪微博空间,发表标题为《矮大紧洗黑录:高晓松买哈佛大学身份骗粉?》的微博长截图。2月6日和10日,百度百家号用户“娱乐大海”、“娱乐中间站”、“中青在线”利用其百度百家号空间,发表标题为《反转!方舟子打脸高晓松:哈佛研究员的身份是假的,别被矮大紧骗了》、《高晓松入职哈佛大学研究员,遭方舟子打脸:自己掏钱,骗国内粉丝》、《矮大紧洗黑录:高晓松买哈佛大学身份骗粉?》的百家号文章。
高晓松认为,三个运营平台都谣传自己“花钱当研究员”、“入职哈佛被打脸”、“不够格当研究员”等,对他进行诽谤,并声称高晓松在采访过程中十分“谄媚”,采用了“抱大腿”、“狗腿”、“生意饭局上互捧互夸的油腻大忽悠”等侮辱性的语言、文字,对其人格进行诋毁,给其名誉、声誉及社会形象造成恶劣、负面影响,严重阻碍其正常工作和生活。
高晓松认为,“凤凰欧洲”、“凤凰卫视欧洲台”、“中青在线”作为专业的新闻媒体运营者,未尽其应有的注意义务,恶意发表关于他子虚乌有的虚假信息并进行持续传播,并发表对高晓松具有人格侮辱、人身诽谤的文字评论,构成对其名誉权的严重侵犯。同时,新浪微博和百度分别作为微博、百度百家号的运营商,对用户的使用行为负有管理、注意义务,用户发表的不实言论,新浪微博、百度作为网站的经营者,对此负有积极删除、断开链接义务,但二者至今尚未删除上述信息、文章链接,构成对其名誉侵权。目前,这三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