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价监局检查进超市 纠正误导消费者的价签
2018年2月9日讯,还有一周就是春节了,一年一度的年货采购期间,也是价格矛盾和不正当价格易发时段。今天,市发改委开展节前统一检查活动,记者昨天上午跟随市价监局一行来到物美大卖场华天店,纠正了该超市在价格标签上存在的小问题。
新华社图
上午9时30分的物美大卖场已经聚集了大量购买年货的市民,年货大集、热卖、促销牌琳琅满目,红红火火的大卖场颇有年味儿。
在箱包售卖专区,一款售价399元的拉杆箱就用醒目的标牌写着“促销”。价格检查员向相关负责人询问:“既然是促销,为什么没有标记原价是多少钱?”一句话问住了这位负责人:“这是昨天一天搞促销的商品,今天恢复原价,但促销标牌忘换了。”检查员马上把知识普及给这名负责人:“没有促销就不能用黄红色的促销牌,您应该换成蓝白色的普通标牌,不然消费者会认为比原来的价格低。”
礼品区的一盒坚果礼包的价格问题也让检查员抓个正着。这款百草味“年的味道礼盒”正面和侧面分别有两个价签,一个187.9元,一个248元。检查员问:“这个礼盒到底多少钱?”负责人仔细一看,原来是指重量不同价格不同。“像品类比较多的区域,工作要细一些,不然消费者匆忙拿一盒容易搞错。”检察员随即告诉这位负责人正确的做法:“规格、品类、价格要以最直观的方式呈现,最好一物一价,这样不会产生歧义。”
服饰区域一个促销日期写着“2月7日”的男士秋裤价签引起了消费者的注意。消费者问记者:“今天还是这个价格吗?”答案不如消费者所愿,“昨天商场搞促销,该款秋裤折后价14.95元,今天已经恢复原价29.9元了。”负责人解释。“如果不细心查看,消费者很容易误解。”在检查员指出该误导消费者的标价行为后超市相关负责人表示,一定马上纠正。
价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次检查发现,整体来看比较规范,但也存在一些明码标价不规范及误导消费者的标价行为。法律规定,误导消费者的标价行为,将受到警告,如果情况严重,将受到5万至50万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