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断”京牌协议被判无效 律师:任何形式租赁都有风险
走出法院的那一刻,张涛(化名)和王斌(化名)才意识到,他俩签署的所谓“买断”京牌的协议,并不受法律保护,是一纸“无效协议”。2011年1月1日零时,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开通使用,北京正式进入小客车“摇号”时代。
随处可见“出租”京字车牌的广告
由于需求量巨大,随即就出现了“出租”京字车牌的现象。以约定租金租用他人指标购买小客车使用,成为一种广泛存在的社会现象。发展到现在,租赁演变成了“买断”,张涛和王斌就是如此。张涛把指标以5万元“卖”给王斌,王斌用指标去购置了新车。
2016年底,因纠纷,张涛与王斌就京牌和车辆归属问题走进法院。经判决后,他俩才知道,自己认为“严格规范”的“买断”协议,实际上并不具备法律效应。
“买断”:老乡间的方便之举
就像很多租赁京牌双方沾亲带故一样,张涛和王斌是安徽老乡,而且在北京同一家公司上班,不过俩人交情不算深。张涛手里有闲置购车指标,当得知王斌有购车需求的时候,经过一番说情,同意跟他达成“买断”协议。既是老乡又是同事,“转让”一个购车指标,看起来实属方便之举。
所谓“买断”协议,就是一个租赁京牌的长期协议,双方约定为10年,一次性成交价为5万元。王斌将5万元付给张涛,然后使用张涛的指标去购车,车自然也是挂在张涛名下。十几万的“财产”实际归属张涛,王斌心里有些含糊。自己名下的车辆,实际由王斌驾驶,张涛也有点忐忑。
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不受侵害,两人在网上找到一份自认为“万无一失”的“买断协议”。
根据协议,车辆的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等均属于出钱买车的王斌,张涛保证其个人及其利害关系人不得对此车辆主张任何权利,附加任何义务。王斌购置车辆后,非因张涛原因,车辆发生的一切风险与责任承担与张涛没有任何关系,包括车辆的毁损、失窃以及与第三方的人身、财产损害纠纷等等。这就是最常见的租赁或者“买断”京牌的协议。
2015年,双方签署了协议,张涛特意补办了一张身份证,并把身份证原件押给了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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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协议无效“各自返还”
一年多过去了,时间来到2016年。因个人原因,张涛想离开北京回安徽老家发展,经家人劝说,他想从王斌那里收回京牌,并将其注销。用车需求强烈的王斌得知此事后,非常不满,因为双方当时约定的“买断”年限是10年,张涛的企图属于提前撕毁协议。而且根据协议,虽然车辆挂在张涛名下,但王斌拥有车辆的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
两人争执不下,最后只能走进法院。
没想到的是,原本看起来“严格规范”的“买断”协议,法院却不支持。因为违反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政策,这种租赁和“买断”京牌的协议,实际上不具备法律效应。最近,法院做出了判决结果——双方解除合同,各自返还。指标所有人收回指标,车辆购买者收回车辆。而根据相关管理规定,车牌不能单独存在,必须挂在车辆上。所以,张涛除了按实际使用时间返还剩余的“买断”费用,还要按车辆折旧率,支付给王斌购车款。这样,王斌得到经济补偿。张涛收回了他的京牌,最后将车辆卖掉,车牌注销。
车贩:不放心的可以去做抵押
张涛和王斌的案例,让租赁和“买断”车牌的协议随时处于破碎的边缘。但据北京晚报记者实际探访得知,目前这类协议依然大量存在。
在北京东郊的王四营,有一片新兴的汽车销售、配件、维修产业园,这里经营各式各样的汽车相关业务,当然,也包括涉牌生意。随处可见的小广告上写着“收售北京小客车指标,日租、年租、过户均可”。
记者走进一家二手车交易商店,销售小张热情地介绍起京牌业务来。“现在市场上需求特别大,大家都知道摇号难啊,又急需用车,怎么办,就租一个先开着呗。”小张告诉记者,他们手里的指标有公司的、有背户的、也有个人闲置的。有需求的客户可租、可买。年租金在近两年已经大幅提高到15000到20000元。而所谓买,就是张涛和王斌那种“买断”,实际就是长期的租约。“买断的比较多,一次性付几万块钱,可以长期使用,这样避免每年租金上涨带来的压力。”
至于过户,就没那么简单了。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合法的车牌过户只存在于夫妻之间,因此,小张说他们办理的过户业务必须结婚、过户、再离婚,“有的已婚客户还必须先离婚”。由于涉及伦理且手续繁琐,愿意办理这种业务的客户不多。
记者询问,在“买断”车牌时,如何保障租车牌者的权益。小张说:“对方可以把身份证原件,行驶本和绿本(车辆登记证)复印件都给你。”如果还不放心,还可以办理抵押登记。“就是去车管所,办理一个车辆抵押登记。就说你们之间存在债务关系,对方欠你钱,把车押给你。”
小张表示,抵押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租车牌者的财产安全,一旦发生意外,至少车辆的价值可以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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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任何形式租赁都有风险
“律视在线”的杨晓波律师,代理过多起涉牌纠纷。他告诉北京晚报记者,在北京小客车指标调控政策的大背景下,时下所有租赁京牌的形式都存在风险。
“现在无论是咨询律师,还是法院受理的涉牌案件,数量都非常大。现在市场上租金涨得非常快,有些人觉得以前租便宜了,现在想收回来,以更高的价格重新出租。或者反悔不出租,自己使用的情形,类似案例逐年攀升。”杨晓波说,在经济利益的趋势下,“违约”的情况越来越多。
北京相关政策规定,除了夫妻之间,车牌和指标禁止转让。而在调控的大背景下,各种私下的租牌协议都不受法律保护。“租赁车牌违反了北京市的地方法规,目前,就我接触到的涉牌案件中大约七成案件,法院的判决都是注销车牌、解除协议、合同无效。”
一纸不受法律保护的协议,很难保护当事双方的权益。杨晓波表示,目前较为流行的抵押登记,实际上也是一种“假抵押”,因为双方并不存在实际的债务关系,一旦被查证,抵押也会无效。
鉴于风险的存在,杨晓波建议,如果迫不得已必须租赁京牌,最好找关系亲近的亲朋好友。充分咨询律师后,签订协议,“虽然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应,但是一旦发生纠纷,可以做各自返还的依据”
此外,出租车牌方应要求车牌使用者为车辆缴纳高额商业保险,以避免发生事故出现赔偿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