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喝牛奶被问责 网友直指“管得太宽”“管得没有意义”
问责是一种管理手段,近年来因为违纪受到问责的人数与日俱增。当然,问责也讲规矩的、有程序的,不是想怎么问就怎么问的,必是问之有据,问之服人。但像上述这样的所谓问责,产生的不是正面效应,反遭一片质疑声,这样的问责怕是要好好反思了。
应该承认,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建立了不少的问责制度,但在具体的落实上没有到位,问责成了“纸老虎”。近年来,问责不仅制度更严,而且问责的力度强化了,在具体抓落实上“严”字当头,毫不含糊。
但也要看到,一些地方在抓问责中,没有把握好严与宽的关系,或者说严与宽的界线。严是要从严抓,发现问题从严处理。但是,严抓、严处理不是随便问责,什么都要问责,问责不能管理太宽,不能没有边界。上班喝牛奶需不需要问责,属不属问责范围?同事在办公场所用方言交流,而不是用普通话说话需不需要问责,是不是问责范围?下班了在路边占道经营的摊子上买点菜回家,需不需要问责,是不是问责范围?下班了,几个同事邀在一起AA制吃餐饭,需不需要问责,是不是问责范围?如此等等,当这些问责消息在网上曝光后,网友一遍质疑,很多网友直指“管得太宽”“管得没有意义”。当地的相关部门立即出来这解释,那说明,有网友一语道破:为了“查办案件”凑数字。
治庸治懒治散,要把纪律挺在前面,查处要严,没有错。但查处严的前提是,必须严格把握问责范围,问责依据——问责有据——什么是应该问责的,什么是不应该问责的。不能为了问责而问责,不能为了严而把不该严的东西严起来,把本应该宽的东西严起来。
从一定意义上讲,从严不能绝对化,不是让大家没有正常生活需求,或者如上述员工上班喝牛奶,或者网友说的上班喝开水一样。从严也要讲科学,合乎情理。如果说这个严既不正常,又不合情理,那这个严就严得有问题了,就值得从严者反思了。
我们国家刑事政策上有“宽严相济”的政策。在管理人的问责制度上,也应该有“宽严相济”的政策。管得严并不是管得宽,管得宽并不能代表管得严。因此,问责要从严,严要严到点子上,要于纪于规有据,而不是挖到篮子里就是菜,不该管的也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