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过马路,一边看手机,车辆擦身而过却全然不知,这样的惊险画面在街头频频出现。日前,厦门交警开出当地首张“行人过马路浏览电子设备”罚单,对一名马路“低头族”作出警告处罚。
记者调查发现,马路“低头族”中不仅有行人,还有自行车甚至电动自行车的骑行者。而这样的行为既危害自身安全,又对他人安全造成威胁。
行人
10分钟14名“低头族”过马路
早上8点半,位于金融街西侧的月坛南桥附近,行人络绎不绝。一名女子头戴无线耳机,双手捧着手机,头也不抬地过马路,丝毫没有察觉到左侧接连驶来的自行车和电动车。在她身旁,另一名过马路的男子单手拿着手机来回滑动,眼睛也一直没有离开屏幕。
路口东侧,三名走到马路中央的行人齐刷刷地低头看着手机,转弯车辆已经近在咫尺,他们却无动于衷。另一名女子则将手机屏幕横握手中,目不转睛地在追剧。从马路南侧走到北侧的数十米途中,她完全不曾抬头,任凭一辆辆往来穿梭的自行车擦身而过。据不完全统计,短短10分钟,马路“低头族”中仅行人就有14名。
在月坛南桥附近,三名行人过马路时看手机
在白云桥下,一名男子戴着耳机,慢悠悠地边看手机边过马路,多辆自行车和电动车紧随其后,他却浑然不觉。“像这样‘一心二用’,一点儿不看路,有时候走着走着就走偏了,真是防不胜防,撞上可就麻烦了。”一名电动车骑行者对此颇有怨言。
上午9点,在东直门外大街上,一名行人行色匆匆,眼睛却一直盯着手机里播放的视频。走到路口时,她也只是稍微抬眼瞟了一下左右两侧,并没有放下手机。在赵公口桥附近,一名男子甚至玩着游戏过马路。“过马路时看手机的人中,年轻人比较多。”文明引导员告诉记者,“路上有车,看着手机过马路容易发生事故,我看到就会提醒他们注意安全。”
类似的场景,在其他人流量大的路口也不难看到。早高峰时段,记者来到东四北大街与东四西大街交叉路口,发现半小时内有15名行人过马路时看手机。晚高峰时段,记者在南三环中路和定安路交叉路口的西北角观察,半小时内有9名行人加入马路“低头族”。
此前,江苏交警发布的一组数据显示,99%的人知道走路玩手机有危险,但仍有73%的人会这么做。有媒体调查报告也显示,72.2%的受访者有步行过马路玩手机的经历。
“有的行人一直低着头,连绿灯变红灯都没发现,还自顾自地往前走。”作为开车族,冯先生平时最怕遇到“低头族”,“特别是拐弯的时候,本来就容易有盲区,万一再遇上个看手机过马路的行人,那可就太危险了,出了事儿责任都说不清。”
骑手
边骑边看手机成“马路杀手”
在“低头族”中,除了行人以外,还有不少边骑边看手机的自行车或电动车骑行者。特别是一些外卖骑手,索性将手机放在车把左侧安装的支架上,一边驾驶电动车从人群车流中飞速穿梭,一边用手机接订单、打电话、发信息,让人不禁为他们捏一把汗。
早上8点多,三里河东路与复兴门外大街交叉口处车流密集,一名骑着电动车的男子突然在路中央停下,低头操作手机,四周汹涌而来的车流很快将他包围。白云桥下,一名男子趁着电动车拥堵的间隙,漫不经心地划着手机屏幕上的短视频。
赵公口桥附近,一名骑车男子也在等红灯时聚精会神地盯着手机,记者凑近一看,屏幕上显示的是小说页面。红灯变绿后,男子并没有关掉页面,而是直接骑着车向前,时不时再低头看上一眼。路口另一侧,一名骑电动车的女子左手拿着手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在路口停下车后,记者发现,女子正对着屏幕跟人视频聊天。
在赵公口桥附近,男子边看手机边骑车
据不完全统计,半小时内,路口有2人边骑自行车边看手机,5人骑电动车单手操作手机,而亮着屏幕、不时低头看一眼的骑行者有39人。在东四北大街与东四西大街交叉口,记者观察半小时期间,发现有9人边骑自行车边看手机。8人骑电动车单手操作手机,亮着屏幕、不时低头看一眼的骑行者则超过50人。
记者在多个路口看到,很多自行车、电动车骑行者等红灯时停在了停止线外。这样一来,不仅挤占了人行横道,还堵住了右转的机动车。有时候会有车辆按喇叭提醒,但部分骑行者纹丝不动,记者走近一看,原来他们正戴着耳机,沉浸在手机的世界里。
东四路口,行人低头过马路
即便是在停止线内,等红灯时玩手机的骑行者反应也比别人“慢半拍”。有时红灯已经变绿,但前排骑行者却还在看手机,险些被后面已经启动的车子撞上。骑电动车通勤的陈女士对记者说,经常有“低头族”没注意到信号灯变化,被后面的电动车鸣笛提醒后才反应过来。“这样不光自己危险,还耽误我们后面人的时间。”
提起“低头族”骑手,每天开车上下班的刘女士也直呼“伤脑筋”。“本身骑得就快,还有些逆行或者闯红灯,一旦再低头看手机,就跟没头苍蝇一样横冲直撞,简直是‘马路杀手’,出了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风险
低头1秒钟或可前行近7米
明知有风险,为何这些“低头族”还是手机不离手?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很多人都存在侥幸心理。“我用余光看着路呢”“速度又不快”“就看一眼”……在这些“低头族”眼中,危险似乎离自己很远。
事实确定如此吗?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时速不得超过25公里。按照这样的时速计算,低头1秒钟,电动自行车大约已经前行近7米。更何况,路上还有很多偷偷解限速的电动自行车,时速远不止25公里,低头1秒钟,车辆前行距离甚至可达10米。
单手握把骑电动车同样有风险。记者了解到,电动自行车右手控制油门和前轮刹车、左手控制后轮刹车。一般情况下,骑行者会使用左手刹车。如果使用右手刹车,很容易造成侧翻等危险。
记者就“低头族”现象询问在路侧执勤的交警,交警答复称,“目前执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没有提到行人不允许看手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日前,《厦门经济特区斑马线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正式实施。作为全国首部斑马线交通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其中明确规定,行人通过斑马线,应当在斑马线内尽快通过,不得坐卧、停留、嬉闹、浏览电子设备或者从事其他影响交通安全的活动。针对过马路看手机等行为,浙江省温州市、嘉兴市等多地也曾先后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加以治理。
除了警告或罚款以外,“低头族”们还可能付出更沉重的代价。广东中山市一名行人曾因未按交通灯信号横过马路,并在横过马路时使用手机,与行驶中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乘客死亡,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在裁判文书网上,记者也看到了因过马路看手机被判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案例。其中,牛某过马路看手机,在路口被驾驶电动四轮车的陈某撞伤,住院一周,起诉陈某要求赔偿。判决结果显示,因牛某没有尽到注意义务,手持手机,也有过错,应自行承担损失的20%。
在北京,“低头族”同样曾经带来悲剧。今年4月,在朝阳区农展馆南路,一名男子边骑电动车边看手机,行至路口时撞上了前方等待信号灯的另一辆电动自行车,导致一名孕妇受伤。民警认定,后方电动车的骑行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宗媛媛 相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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