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不牵绳致人摔伤,主人被判赔41万!
2022-05-16 11:08

近日,江苏镇江。扬中法院审结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刘某在驾驶电动车上班途中与王某未牵引的狗相撞,导致刘某脊椎受伤四肢不全瘫,构成七级伤残,治疗期间花费数十万。

扬中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在遛狗过程中,未对犬束犬链,导致刘某摔倒,应对刘某损伤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综合事故发生的过程、刘某自身情况以及治疗情况,酌定由王某夫妻承担65%的民事责任,判决王某夫妻向刘某赔偿45.87万元。

王某不服提起上诉,后经调解,最终赔偿41万元。

(原标题:遛狗不牵绳致人摔伤主人被判赔41万)

来源:@山海视频

流程编辑:TF063

如遇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相关文章刊发之日起30日内与本网联系。版权侵权联系电话:010-85202353

打开 APP 阅读更多
相关

    请点击右上角···分享

    @山海视频
    2022-05-16 11:08

    长按二维码
    查看文章详情

    长按海报点击保存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