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发作期打赏主播15.5万?法院调解:平台退10万
2022-05-15 22:14

第32个“全国助残日”之际,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残疾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涵盖刑事、民事、执行等领域,涉及依法保障残疾人生命财产安全、劳动就业、健康医疗、基本生活、无障碍参与诉讼等内容,展示了广东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方便参与社会生活,构建协同扶残工作格局,全方位、全流程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司法实践。

资料图

其中一桩涉及退还网络主播打赏的案例中,当事人在精神病发作期打赏主播15.5万元。最终在法院调解下,双方纠纷得到妥善解决,有效保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2015年7月,魏某被诊断为双相情感障碍,伴有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发作。2019年3月底,魏某精神疾病复发,存在情绪易激惹、行动冲动鲁莽、幻视等症状,经门诊治疗用药后病情加剧,4月26日住院治疗,6月19日出院。

2019年4月1日至26日期间,魏某贷款10余万元,在直播平台充值打赏主播共计15.5万元。之后,魏某后悔,认为其在精神病发作期间系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实施的巨额打赏行为与其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是无效民事法律行为,遂诉至法院,请求某网络科技公司返还15.5万元。

广州互联网法院受理该案后,及时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魏某进行民事行为能力鉴定。经鉴定,魏某在2019年4月1日至26日期间,患有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症,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某网络科技公司退回魏某10万元。

法官介绍,精神疾病患者普遍存在认知、情感和行为障碍,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该案中,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充分释法,耐心说理,在维护正常交易秩序基础上,加强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精神残疾人财产权益保护,较好地实现了法理与情理的有机统一。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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