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晚首页

新闻国内

南京拟立法:三种“精日”行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2018-08-29 14:17 北京晚报 TF010

不时出现的“精日”行为一再挑战民族底线,引发公众的强烈愤慨,多方呼吁严惩 “精日”分子。

对此,南京拟立法明确“精日”行为的法律责任,为“精日”行为划出“法律红线”。8月28日,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开幕,《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草案)》提请审议。草案中列举了三种典型的“精日”行为,明确“精日”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草案拟对“精日”行为划定“法律红线”,明确法律责任。其中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列举了三种典型的“精日”行为: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歪曲、否认南京大屠杀史实,侮辱、诽谤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幸存者和在抗日战争中殉国的英雄烈士,编造、传播有损国家和民族尊严、伤害人民感情的言论或者信息;

禁止在国家公祭设施等地使用二战时期日本军服、图标或者相关道具拍照、录制视频或者通过网络对上述行为公开传播,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害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幸存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合法权益。

不仅如此,草案还配套相关的罚则。若违反上述条例,侮辱、诽谤他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的行为,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南京大屠杀死难者的近亲属、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法律援助机构,应无偿提供法律服务。

据《现代快报》

 

 

来源:北京晚报

分享到

一天通报六次!中国六地警方同日发布警报,有四个字尤其值得注意

疑似武大台籍交换生涉台独,其言论“不堪入目”,网友怒了

南京这部地方立法全票通过 明确关于国家公祭的这些问题

《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通过:默哀一分钟入法 精日行为追责

精日大放厥词“安倍是我亲爹”,四川绵阳公安局:快来自首

有些“精日”分子的行为连日本人都惊呆了!新法案也绝不纵容

英烈保护法草案二审:拟增加严惩“精日分子”条款

国防部批“精日”现象:个别人数典忘祖、哗众取宠

王毅怒斥“中国人的败类”! 成龙等38位委员提案立法惩治

两男子身穿日军军装在抗战遗址留影 律师欲对“媚日青年”提起诉讼

精日曝光者被人肉 很坦然发图片前已做好心理准备

流失百余年的圆明园马首,年内将首秀!

终于回家了!68件流失英国文物追索回国

暴雪预警升级为橙色!这些地方居民请注意安全

国家发改委回应近期民生热点——猪肉价格去年3月以来首次同比下降

天问一号探测器飞行里程破3亿千米,计划明年2月实施火星捕获

年业务量突破700亿件!快递近三个月实现“三连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