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销电话”困扰:未经我同意你再打个试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日前结束公开征求意见。该意见稿规定,“未经消费者明确同意或者请求,经营者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或者拨打商业性推销电话。”
面对“推销电话”困扰,有没有更好办法呢?尤其是能否事前防范,不让电话打进来,而不是打通之后再处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日前结束了公开征求意见。该意见稿规定,“未经消费者明确同意或者请求,经营者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或者拨打商业性推销电话。”
“你好,我们是某某装修公司,请问你的新房子需要装修吗?”或许你身边朋友都不知道你买了新房,装修公司就先知道了;或许你的银行账户里连这个月的房租都还差一点点,理财公司的电话来了:“你好,请问您最近有理财的打算吗?”更有甚者,有推销者还知道你及爱人的姓名,证实之后再推销,显得特别专业。当QQ、微信等成为大多数人的即时通信工具之后,电话基本就给推销者与电信诈骗者占了,一些使用时间较长的旧号码,哪天没有三五个陌生电话打入?要命的是,面对无孔不入的推销电话,你还得和颜悦色、好言好语,不能得罪,否则有你好看。
不分时段、未经同意就打推销电话确实是一大烦心事,公众早就有怨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拟作出针对性治理,颇得民心。我担心的是,这一条款的可执行性如何。“未经消费者明确同意或者请求”是否有可操作性?推销者没打通电话之前,如何知道消费者同不同意?打通了、接听了,要是接听者不愿意,行为是否就属违例?违反条例,消费者又如何维权?维权要有证据,又要走法律程序,收益与成本不成比例,多少人会为一个推销电话与对方对簿公堂?作为一项原则予以申明,或对个案进行救济,没有问题,但对这种行为有多大震慑力,难言乐观。
面对“推销电话”困扰,有没有更好办法呢?尤其是能否事前防范,不让电话打进来,而不是打通之后再处理?美国一些州推出“别给我来电”的服务挺好玩——政府建立一个专门的网站,任何人都可以上网免费登记自己3个电话号码。号码登记之后,任何推销电话、垃圾电话都不准打给你,而且是永久性的,除非你本人想取消。从技术上说,这没有任何难度,只要得到法律许可,电信运营商也可以办到。
英国一男子更绝,在不堪广告与推销电话的骚扰之后,去高收费电话平台开通自己的高收费号码。这样,每一个打进来的推销电话每分钟都将被“吸掉”10便士,其中7便士归他。有了这一招,他不但乐于接这类电话,还热情地和对方聊天。以牙还牙是否合适值得商榷,然而,用经济手段治理泛滥成灾的推销电话恐怕也是一种思路。
落实大原则,需要小细节。坐实未经同意不准打推销电话,尚须更多配套细则。(广州日报)
来源:北京晚报 李嘉/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