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规范职校生实习管理 禁止到酒吧夜总会实习
2016-04-27 14:28
网络
TF006
2016年4月27日讯,教育部、财政部等五部门日前联合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今天上午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规定相关情况。记者了解到,“放羊式”实习、“廉价劳动力”实习、娱乐场所实习等今后将不被允许。顶岗实习学生必须足额获得报酬,并得到实习责任保险保障。
禁止到酒吧夜总会实习 网络配图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葛道凯说,实习是教育教学过程中不可分割的环节,“学生实习不合格是不可能毕业的。”他表示,此次出台的规定包括实习组织、实习管理、实习考核、安全职责等内容,规定对实习协议、实习报酬、禁止事项等做了强调和细化,对实习中的学生权益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
据介绍,规定明确了“无协议不实习”,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针对近年来屡屡爆出的“实习生成为廉价劳动力”现象,规定首次提出顶岗实习学生的报酬底线,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
规定也提出了明确禁止的事项。不得安排、接收一年级在校学生顶岗实习;不得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此外规定明确,除非有专业和实习岗位的特殊要求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等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也不得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不得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
规定还指出,职业院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