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丹案诉至最高法 商评委:“乔丹”为英美普通姓氏
2016年4月27日讯,提到“乔丹”,您首先会想到什么?那位叱咤NBA的篮球之神迈克尔·乔丹,还是标榜为民族品牌的“中国造”体育用品乔丹?
美国乔丹和中国乔丹“互撕”
“中国造”乔丹是否侵害了迈克尔·乔丹的姓名权?迈克尔·乔丹认为“是”,把商评委告到法院,“中国造”乔丹则是第三人。经过几次审理,在球场上战无不胜的迈克尔·乔丹却屡屡在法庭上失败。
26日,案件经申请再审,在最高法院再次开庭。5位法官组成合议庭,审判长由最高法院副院长陶凯元担任。
“乔丹”是穿的“乔丹”还是爱的“乔丹”?
其实,按照我国法律二审终审制原则,迈克尔·乔丹已经失败了——当北京市高级法院二审做出不侵权判决之后,“民族品牌”乔丹就可以放心地继续经营下去了。
只是因为二审判决遗漏了迈克尔•乔丹有关2001年修正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上诉理由,因此申请再审后,最高法院裁定提审了10件案件,但相较于已经生效的其他60多件案件判决,今天审理的10件案件,并不会威胁到“民族品牌”乔丹的生存了。
和之前一样,迈克尔·乔丹的代理人,还是把诉讼重点放在了“乔丹”与乔丹的关联问题上。
“乔丹在中国享有极高的知名度,中国公众看到中文‘乔丹’,自然联想到的就是迈克尔·乔丹。”代理人列举了1984年至今30多年的媒体报道和相关书籍,总数量多达1400余份,就是为了证明“乔丹”已经成为迈克尔·乔丹在中国共知的名字,且其本人也认可这一称呼。
“迈克尔·乔丹分别是名和姓,姓名权保护的是姓名,而不是单一的姓氏或名字。”第三人“乔丹”的律师这样说。
而商评委的代理人则认为,“乔丹”为英美普通姓氏,难以认定和迈克尔·乔丹存在当然的对应关系。而且,原告方提供的大量媒体报道和书籍中,“乔丹”都是与“篮球”、“飞人”、“NBA”等定语联系在一起使用,才能确认这个“乔丹”是迈克尔·乔丹。
对此,迈克尔·乔丹的代理人拿出其单方委托的调查机构进行的一项调查,地点在北京、上海等地,各地抽样人数均为200。
“当你听到‘乔丹’时,最先联想到什么?”
参与调查的7成到9成人回答:就是打篮球的“乔丹”。
对于这份证据,商评委和第三人均不认可,认为单方委托调查,没有可信度。“在上海调查了200人,竟然花费149万元。”第三方代理人从这个细节推断,调查方有可能“暗示”了调查者。他还拿出其委托的调查,结果完全相反,样本人群大多想到的是国产运动品牌“乔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