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机不关机被处拘留不服气 庭上要求:撤销对其行政拘留三日决定
2015年7月8日,因在飞机滑行期间不停空乘人员劝阻,不关闭手机,范先生被北京南苑机场分局行政拘留三日。因不服拘留决定,范先生将南苑公安分局诉至法院。今日上午,本案在北京市丰台法院开庭审理。
图文无关
因关机与空姐争执 被处罚
今年1月6日,范先生乘坐航班从呼和浩特飞往北京南苑机场。飞机起飞前,在范先生左侧座位的男士要求原告关闭手机,并自称是飞机的安全员。但范先生说,他并没有从这名男子的着装识别出他是工作人员,也没看见胸牌等可识别标志。
“我很清楚应该关闭手机,不需要别人的说教。”当时范先生刚刚喝过酒,言语之间一来二去,便与这名男士发生了争执,要求其出示。男子见状,便叫来了一名航班的乘务长,乘务长再次要求范先生关闭手机。
乘务长也对范先生证实了该男子安全员的身份,但范先生称,当时空姐的态度十分恶劣,言语间气势凌人,这让范先生有些气不过,便起身与其理论。但为了配合空乘人员的工作,范先生还是将手机交给了空姐,让其将手机关闭。
空姐帮范先生关闭手机后,将手机交还给了范先生。“但是这时候空姐的言语依然凌厉,我便称待飞机落地后要对她进行投诉。”范先生说,他还留存了附近乘客的手机号码,请他们帮忙见证。
随后,范先生再次要求坐在其一旁的男士出示相关证件,但男子始终没能拿出民航总局颁发的航空安全员执照。
飞机降落到南苑机场后,范先生被带到北京南苑机场公安分局接受询问调查,南苑分局随后以范先生“在飞机起飞滑行过程中拒不关闭手机且不听劝阻”为由,决定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因为不认可该决定,范先生向丰台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南苑分局撤销拘留决定。
不服拘留决定 诉至法院
今年59岁的范先生是北京148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作为法律工作者,他并没有委托代理人,而是自行出庭辩护。
“当时飞机并不是起飞滑行状态,我也将手机交给了空姐帮忙关闭,机组之外的人无权劝阻。”范先生认为,南苑分局的处罚理由并没有依据。
但南苑分局表示,事实并非如范先生所述。安全员在机舱内身着联合航空公司发放的制服,乘务长也一再对范先生证实了安全员的机组人员身份,但范先生依然与乘务长发生了争执,并拒绝出示手机。在乘务长一再要求的情况下,范先生直接将未关机的手机交给了乘务长,其在检查时发现手机未关闭才强行关闭,而这时飞机已经加速准备起飞。
在飞机抵达南苑机场后,范先生被带到南苑分局。在讯问笔录中,范先生也表示了后悔,“幸亏这事儿发生在起飞之前,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我知道我违规了”。
南苑分局认为,范先生在航空器上使用禁用物品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希望法院依法维持拘留决定。而范先生对此并不认可,认为空乘人员所称的准备起飞,其实就是自己所述的飞机处于静止状态。并称自己在公安机关作笔录时,酒精测试在100左右,还处于没有醒酒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所作的笔录是程序违法,同时范先生发现,一名办案民警并不持有人民警察证,因此笔录应该无效。
对此,南苑分局答复称,分局该名民警的警官证没有办理下来,但其人民警察身份是确定的,并不影响履职,笔录采集的时间也已经是次日早晨6时,当时范先生的意识是清醒的。
据了解,因范先生不服该拘留决定并诉至法院,目前该拘留决定仍未执行。也就是说,如果范先生败诉,将面临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中。
本文来源:北京晚报-北晚新视觉网 刘苏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