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子同时劈腿8名女子骗财骗色 小伎俩被识破获刑8年1个月
2015年5月16日讯,5月16日消息,福建一30岁的已婚男子同时劈腿8名女子,并与其中6人发生性关系,还诈骗40万余元。不过他这些小伎俩最终还是被识破,骗钱又骗色,卑鄙又无耻,终获有期徒刑八年一个月。
据悉,30岁的龙岩人黄某为已婚人士,没工作,还有一个两岁的儿子,混迹于厦门,却骗家人说自己在酒吧上班,且每月会拿两三千元给家里用,然而他这些钱竟都是骗来了。
2014年2月初,在长泰打工的小红,在交友网站上结识黄某,不到一星期的时间,两人见面,迅速陷入了爱河。不久,黄某以经营的化妆品店需要资金、晋江新开的店需要装修、开店要进货为由,让小红办信用卡贷款给其使用。
陷入爱河的小红深信不疑,刷信用卡4.2万元给黄某。可是,黄某每次都是在还款期限快到之前,存一笔最低还款记录。
小红多次向黄某催缴卡债,黄某总是用种种借口进行推脱,最后还将小红从微信好友中删除,小红这才开始起疑心。
2014年6月8日,小红到派出所报案,在警方的指导下,以继续借钱给黄某为由,将黄某从厦门约至长泰,警方随即当场将黄某抓获。
归案后的黄某,并不承认诈骗行为,声称只是借款行为而已,可以让他的亲友来替他还钱。
于是他叫来了小青、小白。两女子到来后,皆声称自己是黄某的女朋友、老婆。此时,黄某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小伎俩被识破,这才承认了骗钱的行为。
经查,自2013年3月份起,黄某通过交友网站或聊天软件的附近好友功能,虚构单身、有房有车、在厦门经营两三家店等事实。感情渐深之后,黄某又虚构店面进货、资金周转、购车、母亲去世、车祸住院等事实,通过贷款、办信用卡、转账汇款等形式,骗取这8名女性人民币40万余元,并与其中6人发生性关系。而这些钱财一部分给家里做家用,其余皆由其挥霍一空。
而且黄某前科累累,先后两次因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有期徒刑一年。
近日,经长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决黄某有期徒刑八年一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限其于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退赔被害人人民币总计408022.3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