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报关注:司机向高速路电子眼亮“剪刀手”该不该罚?
北京晚报讯,24岁的龙泉小伙小方平时爱玩爱闹爱搞怪,1月26日下午,他驾车行驶在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上,在经过一处监控探头时一时兴起,左手把着方向盘,右手伸出两指比出一个“V”字,配合着摄像头摆出了一副“剪刀手”造型。没想到,这个即兴的动作刚好被监控拍了下来,正好丽水市高速交警支队就在前方不远处查超查违,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把他拦了下来。小方的行为被交警定性为“未安全文明驾驶的行为”,被罚款200元。
司机向高速路电子眼亮“剪刀手”该不该罚?
热议】竖个“V”罚200元,服不服?
事情第二天经微博发布后,在网上引起了热议,一些门户网站和微博大V纷纷转载,网友积极参评。网友们的评论大都围绕着丽水高速交警的这一处罚是否合理展开,支持处罚和认为处罚过当的声音大致旗鼓相当。
@戒心abc:这就是马路杀手,不但应该罚款,还应该禁驾三个月。
@斯文王子:应该警告和罚款,这样做等于不负责任,等于自杀,小伙子没有安全意识,拿生命开玩笑。
@张三丰:为了你我他,该罚,必要时还必须扣分。
@南京交警:一样会处罚,不过按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罚款50元记2分。如果这名男子是抽烟被处罚,或许大家并不奇怪。可是,抽烟和竖“V”,都影响了安全驾驶,为什么竖“V”不能处罚?
@离开你:交警处罚的理由真是千奇百怪,不放过任何一个罚款的理由,做个剪刀手怎么啦,谁没有一只手开过车啊?
@摄影师Five:右手……不能离开方向盘……手动档怎么办???
@网友:这快照有点贵……
@嘻哈天使:像素太渣,收钱太贵,到影楼拍更合算。
回应】处罚合理合法 高速“自拍”隐患大
仅仅朝探头竖“V”,就能罚200元吗?
丽水交警给出详细解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小方在做“剪刀手”的动作时双眼仰视,视线离开前方,右手离开方向盘,万一遇到前方突发情况,高速行驶情况下根本来不及处置,属于典型的“未安全文明驾驶的行为”。
为此一位交警还专门对此事进行了点评:“看看这事,想想这90后的小方确实有点‘二’,搞笑娱乐可以理解,但不能无底线,你要自拍在哪里自拍不好,非要在开车路过摄像监控的时候摆POSE自拍。还好没有出现安全事故,岂不知在高速路上,一秒钟的瞬间也有可能酿成一场车毁人亡的悲剧。奉劝各位爱自拍的大神,在哪里摆‘剪刀手’都行,可别在开车的时候搞怪,别因为耍酷坏了大事。”
疑问】抽烟喝水等被抓拍,会处罚吗?
对很多司机来说,妨碍安全驾驶违法行为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很多人不理解,开车时摆个手势、抽根烟、整理一下发型……这些行为太常见了,几乎到了麻木的程度。而探头抓拍的趣图,很多令人意外。不少司机在车内做一些小动作,抽烟、打电话、喝水、吃东西,还有人边开车边打哈欠,有女子开车时化妆,还有小孩子亲大人……
到底妨碍安全驾驶违法行为包括哪些行为?交警介绍,开车时喝水、吃东西、化妆、看电影、玩手机等,还有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甚至手舞足蹈和他人聊天,都可以算妨碍安全驾驶。那么,这些行为被探头抓拍,交警可以处罚吗?对此,交警说,当然可以处罚。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妨碍安全驾驶违法行为被探头抓拍后,现场拦截查处有一定的难度,实际情况中也较少查处,但并不代表不查处。“一旦探头抓拍固定证据后,只要拦截下来,都会依法处罚的。”交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