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酒驾被逮签名“蔡英文”,结果被判刑4个月…
“我就是蔡英文!”“TVBS新闻网”“ETtoday新闻云”等台媒18日消息,新北市一女子凌晨酒驾撞上停在路边的汽车,不过她当时不愿配合警方,甚至在酒测纪录表签下“蔡英文”的名字,警察询问她为何要签这个名,她回答:“我就是蔡英文!”法庭上她称以为签名“蔡英文”蔡英文就会出面帮忙。法官认定其构成“公共危险罪”及“伪造署押罪”,合并判处4个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罚金12万元新台币。
台湾“ETtoday新闻云”报道截图
台湾TVBS新闻网报道截图
报道称,根据判决书,林姓女子去年9月28日凌晨酒后骑摩托车行经汐止,不慎撞上路边汽车而倒地受伤,被救护车送往医院治疗,警方获报后也派人前往现场处理,其酒精浓度为每升0.56毫克,明显超标。但她还不好好配合警方,竟在酒精测定纪录表上签名“蔡英文”,还对警察说“我就是蔡英文!”
林姓女子自撞后受伤倒地。图自TVBS
开庭时,林姓女子否认犯行,称她以为签蔡英文的名字,她就会出面帮忙处理,事后还改口解释,因为先前才与邻居发生纠纷,不满当时警察的处理态度,才会在酒精测定纪录表上签下“蔡英文”的姓名。
法院审理后认为,林姓女子并非第一次酒驾被抓包,但她没有记取上次教训,仍心存侥幸再度酒驾,不仅酒测值不低,还波及到停放在路边的车辆,甚至不好好配合警方调查,故意签下蔡英文的姓名,法治观念有偏差,且对蔡英文、警察机关就犯罪侦查的正确性造成不利影响。
最终,林姓女子因酒驾被判刑3个月,因“伪造署押罪”又被判刑2个月,合并执行4个月,可易科罚金12万元新台币,以1000元新台币折算一日,全案可上诉。